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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创新日趋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08 09:28:1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今年两会,数字经济成为一大看点。数字经济如何与金融行业相互融合发展?强监管下,金融科技将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本期特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本报记者 苏洁

记者:政府报告中提出,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特别指出,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同时,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总的来说,特别注重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对此,您怎么看?

曾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创新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首次提出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高度。这意味着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在更长的未来,要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关键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表明了我国在支持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决心。

要实现基础研究领域的突破,除加大投入外,还需要完善各种科研和人才管理制度与之配套。科研的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科技创新的水平。因此,还应根据基础科研的特征,关注新思想、新动态、新趋势、新方法,优化科研管理制度,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等,对调动科学家科研积极性,解决实际科研难点以及促进科技人才培养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记者:从今年政府报告和人大、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中可以看出,今年特别注重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有哪些机会和挑战?

曾刚:产业数字化的最大特征在于产业运营方式的网络化和智能化,基于信息技术,实现企业间的无缝合作和资源的有效整合。

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服务需要从原有的产品视角,转向“场景”视角及“生态”“平台”视角。而要构建产业生态,金融机构需要秉承开放的理念,通过产业场景内嵌的方式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构建业务模式、交易结构,并通过向企业进行科技赋能,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通过“融智”提升企业(特别是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的财资管理效率和经营管理能力,等等。构建金融生态,意味着除传统融资服务外,金融机构还需要根据产业生态中各类企业的差异化特点,嵌入投行、资管、期货、保险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此提升产业生态的价值和竞争力,更好地履行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的职责。

从长远看,要实现对产业数字化更好的支持,金融行业必须要加快自身数字化转型。十四五期间,金融机构需要立足新兴科技基础,构建数据驱动的能力来由内而外地进行变革,拓展营销渠道,提高客户体验,实现与经济数字化和产业数字化相适应的发展。

记者:政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是否为未来金融科技监管和行业发展典奠定了发展基调?

曾刚: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新的途径,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引擎。但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业务边界不断模糊化,也带来信息(尤其是个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问题,对金融监管提出了较大挑战。

总体上看,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将遵循三个主要原则:一是全覆盖监管,开展金融业务必须要持有相应的牌照,并被纳入相应的监管体系,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一致性监管,即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在开展实质相同的业务时,监管的标准应该统一,避免出现监管套利空间和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三是落实宏观审慎要求,管控交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创新突破了现有的监管架构,多种类型机构的合作导致风险跨市场、跨机构传递的可能性加大,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甚至可能形成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对金融科技创新中的交叉风险进行穿透、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监管要求。比如,2021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联合贷款的出资比率、合作对象集中度以及单个银行互联网贷款集中度等提出了监管要求,其目的,就在于控制这类创新中可能存在的交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隐患。

未来一段时间,在监管规范的背景下,金融科技以及相关创新将日趋规范,市场竞争也将趋于理性,行业发展的重心将更加集中在如何更有效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便利客户以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


金融科技创新日趋规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08

今年两会,数字经济成为一大看点。数字经济如何与金融行业相互融合发展?强监管下,金融科技将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本期特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本报记者 苏洁

记者:政府报告中提出,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特别指出,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同时,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总的来说,特别注重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对此,您怎么看?

曾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创新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并首次提出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高度。这意味着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在更长的未来,要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关键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表明了我国在支持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决心。

要实现基础研究领域的突破,除加大投入外,还需要完善各种科研和人才管理制度与之配套。科研的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科技创新的水平。因此,还应根据基础科研的特征,关注新思想、新动态、新趋势、新方法,优化科研管理制度,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等,对调动科学家科研积极性,解决实际科研难点以及促进科技人才培养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记者:从今年政府报告和人大、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中可以看出,今年特别注重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有哪些机会和挑战?

曾刚:产业数字化的最大特征在于产业运营方式的网络化和智能化,基于信息技术,实现企业间的无缝合作和资源的有效整合。

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服务需要从原有的产品视角,转向“场景”视角及“生态”“平台”视角。而要构建产业生态,金融机构需要秉承开放的理念,通过产业场景内嵌的方式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构建业务模式、交易结构,并通过向企业进行科技赋能,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通过“融智”提升企业(特别是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的财资管理效率和经营管理能力,等等。构建金融生态,意味着除传统融资服务外,金融机构还需要根据产业生态中各类企业的差异化特点,嵌入投行、资管、期货、保险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此提升产业生态的价值和竞争力,更好地履行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的职责。

从长远看,要实现对产业数字化更好的支持,金融行业必须要加快自身数字化转型。十四五期间,金融机构需要立足新兴科技基础,构建数据驱动的能力来由内而外地进行变革,拓展营销渠道,提高客户体验,实现与经济数字化和产业数字化相适应的发展。

记者:政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是否为未来金融科技监管和行业发展典奠定了发展基调?

曾刚: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新的途径,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引擎。但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业务边界不断模糊化,也带来信息(尤其是个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问题,对金融监管提出了较大挑战。

总体上看,针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将遵循三个主要原则:一是全覆盖监管,开展金融业务必须要持有相应的牌照,并被纳入相应的监管体系,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一致性监管,即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在开展实质相同的业务时,监管的标准应该统一,避免出现监管套利空间和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三是落实宏观审慎要求,管控交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创新突破了现有的监管架构,多种类型机构的合作导致风险跨市场、跨机构传递的可能性加大,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甚至可能形成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隐患。因此,有必要对金融科技创新中的交叉风险进行穿透、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监管要求。比如,2021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联合贷款的出资比率、合作对象集中度以及单个银行互联网贷款集中度等提出了监管要求,其目的,就在于控制这类创新中可能存在的交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隐患。

未来一段时间,在监管规范的背景下,金融科技以及相关创新将日趋规范,市场竞争也将趋于理性,行业发展的重心将更加集中在如何更有效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便利客户以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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