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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非法集资套路多 老年人开户要当心

发布时间:2021-03-02 08:55:4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马跃萁

2020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行各业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在此过程中,老年人的金融风险也同样值得被关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识别风险能力弱、易贪图便宜等弱点,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本文所讲的就是在某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现场堵截一起老年人风险开户案件,不法分子让老年人开户然后要求老年人转账以达成非法集资的目的。通过对真实案例还原,揭露开户风险,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用卡安全,维护好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银行员工认真核实 识别老年人开户风险

2021年2月24日,年近七旬的张某走进了某银行西安某网点,大堂主管看到后便立即上前询问张某办理什么业务,张某说自己需要办一张银行卡。在交流过程中,大堂主管渐渐发现张某前后说辞不一致:一开始说他是因为儿子有张该银行的银行卡,家人也让他来办一张,方便给儿子转款,于是大堂主管便提出和家人联系了解办卡的真实用途。张某突然又警觉起来了,称自己更多的是个人用卡。张某情绪的变化引起了大堂主管的警觉,大堂主管再次询问张某办卡的用途,张某声称是投资使用,具体的情况不便向银行透露。

在进一步核实的过程中,张某坚决不允许银行工作人员与其家人联系,说一会儿家人会来网点陪他开卡。过了许久,一位中年妇女李某来到银行大厅,一进门就大吵大闹,称银行歧视老年客户,大堂主管听到喧哗后,急忙上前了解客户情况,询问后才了解到,李某是张某的“妹妹”——不是亲妹妹但胜似亲妹妹;张某又说自己是投资给某公司,所以要办卡,投入一万元,每周返还800元的利息,很多人已经从中获利了,但这个事情不能让家里人知道,要不都不会借钱给他。大堂主管听到这里着急不已,担心张某年纪这么大陷入非法集资的圈套,可能经受大的经济损失。

这时,李某称自己也投资了,但当大堂主管要求核实查看该投资公司的相关信息时,李某不愿意出示,说该投资公司目前还没有正式注册,不能把相关信息公开,否则自己就不能参与投资了。

听到此,大堂主管已经很确信张某和李某所要投资的公司并非正规公司,而是打着“投资”外衣的非法集资活动。大堂主管向他们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的手段和风险,普及了相关金融知识。听完大堂经理的介绍后,张某和李某表示非常感激,最终放弃了业务办理。

套路解析:

诱骗老年人开户集资的方式

第一步,打亲情牌,利用感情诱骗。不法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的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第二步,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包括种植、养殖行业发展、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或假借委托理财名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第三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用暴利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老年人须当心开户风险

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老年人需了解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以及公司的情况,不能盲目地随大流投资。

老年人在投资前一定要和老伴商量,多和子女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

老年人被高利息理财产品诱惑并购买后,不要为了拉人头比例的提成,将身边的亲朋好友拉入投资,一旦被骗后,不但自己损失也让信任你的人受到伤害。

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要仅凭公司宣称的巨额注册资本以及政府扶持或某重要人物的推荐等未经证实的信息,轻信公司是有雄厚资金和背景的。可在监管机构相关网站上查询金融公司是否具备金融许可证,如果经查询不具备金融许可证,就不要参与企业的集资,以免人财两空。

一旦遭遇此类非法集资诈骗,应该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线索。如对金融业务有疑问,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向有关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核实。

金融机构开户须谨慎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核验其身份信息,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审核……”。金融机构在开户过程中,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加强反洗钱核查和风险管控,尤其是对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老年客户,更应当做好开户识别和风险提示,所办理的卡片必须为自愿开立且为本人使用;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应该提高警惕、多方面核查,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鉴别,避免客户上当受骗。

金融机构应做好金融教育宣传。结合本文案例所述,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客户安全教育;同时,各机构还应做好日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全民辨假、识假的能力,通过各种形式告诫客户不要轻信各类投资误导,拒绝高息诱惑,守住“钱袋子”。

(作者单位: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以案说法

非法集资套路多 老年人开户要当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02

□马跃萁

2020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行各业做实做细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在此过程中,老年人的金融风险也同样值得被关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识别风险能力弱、易贪图便宜等弱点,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本文所讲的就是在某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现场堵截一起老年人风险开户案件,不法分子让老年人开户然后要求老年人转账以达成非法集资的目的。通过对真实案例还原,揭露开户风险,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用卡安全,维护好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银行员工认真核实 识别老年人开户风险

2021年2月24日,年近七旬的张某走进了某银行西安某网点,大堂主管看到后便立即上前询问张某办理什么业务,张某说自己需要办一张银行卡。在交流过程中,大堂主管渐渐发现张某前后说辞不一致:一开始说他是因为儿子有张该银行的银行卡,家人也让他来办一张,方便给儿子转款,于是大堂主管便提出和家人联系了解办卡的真实用途。张某突然又警觉起来了,称自己更多的是个人用卡。张某情绪的变化引起了大堂主管的警觉,大堂主管再次询问张某办卡的用途,张某声称是投资使用,具体的情况不便向银行透露。

在进一步核实的过程中,张某坚决不允许银行工作人员与其家人联系,说一会儿家人会来网点陪他开卡。过了许久,一位中年妇女李某来到银行大厅,一进门就大吵大闹,称银行歧视老年客户,大堂主管听到喧哗后,急忙上前了解客户情况,询问后才了解到,李某是张某的“妹妹”——不是亲妹妹但胜似亲妹妹;张某又说自己是投资给某公司,所以要办卡,投入一万元,每周返还800元的利息,很多人已经从中获利了,但这个事情不能让家里人知道,要不都不会借钱给他。大堂主管听到这里着急不已,担心张某年纪这么大陷入非法集资的圈套,可能经受大的经济损失。

这时,李某称自己也投资了,但当大堂主管要求核实查看该投资公司的相关信息时,李某不愿意出示,说该投资公司目前还没有正式注册,不能把相关信息公开,否则自己就不能参与投资了。

听到此,大堂主管已经很确信张某和李某所要投资的公司并非正规公司,而是打着“投资”外衣的非法集资活动。大堂主管向他们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的手段和风险,普及了相关金融知识。听完大堂经理的介绍后,张某和李某表示非常感激,最终放弃了业务办理。

套路解析:

诱骗老年人开户集资的方式

第一步,打亲情牌,利用感情诱骗。不法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的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第二步,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包括种植、养殖行业发展、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或假借委托理财名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第三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用暴利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老年人须当心开户风险

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老年人需了解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以及公司的情况,不能盲目地随大流投资。

老年人在投资前一定要和老伴商量,多和子女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

老年人被高利息理财产品诱惑并购买后,不要为了拉人头比例的提成,将身边的亲朋好友拉入投资,一旦被骗后,不但自己损失也让信任你的人受到伤害。

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要仅凭公司宣称的巨额注册资本以及政府扶持或某重要人物的推荐等未经证实的信息,轻信公司是有雄厚资金和背景的。可在监管机构相关网站上查询金融公司是否具备金融许可证,如果经查询不具备金融许可证,就不要参与企业的集资,以免人财两空。

一旦遭遇此类非法集资诈骗,应该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线索。如对金融业务有疑问,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向有关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核实。

金融机构开户须谨慎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核验其身份信息,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审核……”。金融机构在开户过程中,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加强反洗钱核查和风险管控,尤其是对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老年客户,更应当做好开户识别和风险提示,所办理的卡片必须为自愿开立且为本人使用;在遇到可疑情况时,应该提高警惕、多方面核查,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鉴别,避免客户上当受骗。

金融机构应做好金融教育宣传。结合本文案例所述,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客户安全教育;同时,各机构还应做好日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全民辨假、识假的能力,通过各种形式告诫客户不要轻信各类投资误导,拒绝高息诱惑,守住“钱袋子”。

(作者单位: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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