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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吸储亟待规范

发布时间:2020-12-02 09:16:18    作者:于晗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于晗

近年来,存款的互联网化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不少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由于产品收益高、门槛低,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不过,互联网存款业务在创造便利的同时,也为金融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日前,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出席“数字金融领域监管科技探索与应用研讨会”时指出,互联网存款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产品规模增长迅速、存款结构变化明显、高风险机构入场经营、流动性依赖增强和同业融资替代效应显现等趋势,并带来涉及存款营销行为、违规宣传存款保险保障、地方法人银行突破地域限制展业、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面临挑战等问题。

与传统大行相比,中小银行网点较少,知名度和认可度都相对较低,揽储压力明显高于大行,其中民营银行更受“一行一店”限制,即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在行式)营业部,不跨区域,其吸储方式主要依赖互联网渠道。但在监管层的警示之下,风险管理显然急需跟上。

如何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已成为行业下一步的重点。

互联网存款市场火热

据央行统计,目前国内11家头部互联网平台上展示的银行业务,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有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而单户存款金额大都在50万元(含)以下。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看到,在该平台“银行存款”页面,共集合了近12家银行,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多家城商行,目前仍有产品在售的银行主要集中于城商行,提供的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覆盖了6个月到5年等多个固定期限,利率则普遍高于银行官网以及线下各期限存款的平均利率。

互联网财富业务管理专家王永升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户量大,存款投资需求旺盛,其负责用户引流和产品展示,为银行提供信息技术服务,银行一般只需承担0.1%-0.3%的服务费用。

“相比银行线下揽储,线上揽储节省了租金、设备、人力等成本,增加了技术投入、扩大了客群,但反而更容易降低成本,这也是银行争相在互联网平台揽储的原因。”王永升说。

孙天琦在发言中提到,有的中小银行从今年4月才开通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短短几个月时间已吸收存款200多亿元,占其各项存款的比例快速攀升至25%。某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总额甚至占到其各项存款的70%。

与此同时,部分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吸储,存款结构大变。某银行的储蓄存款基础相对薄弱,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在2019年末时仅为36%,而目前这一比例已经飙升到85%,平台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达83%,主要是异地个人储蓄存款,平台存款已成为存款的主要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此前部分大行也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推出了一些中短期的存款产品,不过目前大行在互联网平台上已难见踪影。与此同时,部分中小银行仍在一些平台持续推出新的存款产品。有银行业人士直言:“目前银行还没有暂停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打算。”

相关风险引起关注

随着众多银行的涌入,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相关风险已不容忽视。

目前,在利率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1年期利率最高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

“这种涉嫌变相高息揽储行为,对金融稳定带来很大影响。”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互联网平台存款储户对存款价格高低更加敏感。因此互联网平台存款负债成本总体高、稳定性较差。如果资产端的收益不匹配或者资产占用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对于依赖互联网平台存款的中小银行来说尤为突出。

同时,曾刚指出,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平台存款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迹象,也无益于存款利率市场化。

孙天琦也指出,部分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存款弥补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实质上银行与银行间的同业关系,变成了异地储户与银行的直接关系。“但是,同业风险识别能力高,储户风险识别能力低。”

对于一些互联网平台存款占比已达70%的高风险机构,孙天琦直指:“这些高风险机构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互联网平台存款占比过高进一步增加了其负债资金的不稳定性,饮鸩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

此外,孙天琦认为,互联网平台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需要关注。例如,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平台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暗示“零风险、高收益”,这使得本应根据机构区位、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形成的利率溢价机制受到歪曲。

风险管理要及时跟上

如何规范和引导互联网存款业务发展,已成为行业下一步的重中之重。

早在2018年6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和人民银行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采取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对此,某地方银保监分局人士指出,当前互联网存款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就有打政策擦边球的嫌疑。

今年3月,央行再次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提出,银行要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随着此次央行人士的点名,业内均认为,针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相关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孙天琦在发言中指出,互联网平台存款是伴随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银行开展负债业务的新事物。对于这类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要深入研究,需要明确这类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准入条件、风险管理等要求,根据监管评级、经营情况、资本金及风险管理能力等设定业务门槛及业务规模上限,尤其需要明确哪类银行不能做该类业务。

他同时建议,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研究滥用存款保险50万元的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的应对之策。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相关机构需要放缓步伐,通过开拓更多融资渠道,逐步降低互联网平台存款的占比。“尽管监管尚未明确红线,但仍要高度重视相关风险,通过审视自身定位,厘清业务结构,作出风险处置预案。同时,要进一步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苏筱芮说。


“网上”吸储亟待规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2-02

□记者 于晗

近年来,存款的互联网化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不少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由于产品收益高、门槛低,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不过,互联网存款业务在创造便利的同时,也为金融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日前,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出席“数字金融领域监管科技探索与应用研讨会”时指出,互联网存款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产品规模增长迅速、存款结构变化明显、高风险机构入场经营、流动性依赖增强和同业融资替代效应显现等趋势,并带来涉及存款营销行为、违规宣传存款保险保障、地方法人银行突破地域限制展业、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面临挑战等问题。

与传统大行相比,中小银行网点较少,知名度和认可度都相对较低,揽储压力明显高于大行,其中民营银行更受“一行一店”限制,即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在行式)营业部,不跨区域,其吸储方式主要依赖互联网渠道。但在监管层的警示之下,风险管理显然急需跟上。

如何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已成为行业下一步的重点。

互联网存款市场火热

据央行统计,目前国内11家头部互联网平台上展示的银行业务,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有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而单户存款金额大都在50万元(含)以下。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看到,在该平台“银行存款”页面,共集合了近12家银行,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多家城商行,目前仍有产品在售的银行主要集中于城商行,提供的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覆盖了6个月到5年等多个固定期限,利率则普遍高于银行官网以及线下各期限存款的平均利率。

互联网财富业务管理专家王永升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户量大,存款投资需求旺盛,其负责用户引流和产品展示,为银行提供信息技术服务,银行一般只需承担0.1%-0.3%的服务费用。

“相比银行线下揽储,线上揽储节省了租金、设备、人力等成本,增加了技术投入、扩大了客群,但反而更容易降低成本,这也是银行争相在互联网平台揽储的原因。”王永升说。

孙天琦在发言中提到,有的中小银行从今年4月才开通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短短几个月时间已吸收存款200多亿元,占其各项存款的比例快速攀升至25%。某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总额甚至占到其各项存款的70%。

与此同时,部分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吸储,存款结构大变。某银行的储蓄存款基础相对薄弱,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在2019年末时仅为36%,而目前这一比例已经飙升到85%,平台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达83%,主要是异地个人储蓄存款,平台存款已成为存款的主要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此前部分大行也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推出了一些中短期的存款产品,不过目前大行在互联网平台上已难见踪影。与此同时,部分中小银行仍在一些平台持续推出新的存款产品。有银行业人士直言:“目前银行还没有暂停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打算。”

相关风险引起关注

随着众多银行的涌入,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相关风险已不容忽视。

目前,在利率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1年期利率最高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

“这种涉嫌变相高息揽储行为,对金融稳定带来很大影响。”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互联网平台存款储户对存款价格高低更加敏感。因此互联网平台存款负债成本总体高、稳定性较差。如果资产端的收益不匹配或者资产占用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对于依赖互联网平台存款的中小银行来说尤为突出。

同时,曾刚指出,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平台存款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迹象,也无益于存款利率市场化。

孙天琦也指出,部分银行依靠互联网平台存款弥补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实质上银行与银行间的同业关系,变成了异地储户与银行的直接关系。“但是,同业风险识别能力高,储户风险识别能力低。”

对于一些互联网平台存款占比已达70%的高风险机构,孙天琦直指:“这些高风险机构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互联网平台存款占比过高进一步增加了其负债资金的不稳定性,饮鸩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

此外,孙天琦认为,互联网平台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需要关注。例如,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平台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暗示“零风险、高收益”,这使得本应根据机构区位、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形成的利率溢价机制受到歪曲。

风险管理要及时跟上

如何规范和引导互联网存款业务发展,已成为行业下一步的重中之重。

早在2018年6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和人民银行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采取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对此,某地方银保监分局人士指出,当前互联网存款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就有打政策擦边球的嫌疑。

今年3月,央行再次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提出,银行要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随着此次央行人士的点名,业内均认为,针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相关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孙天琦在发言中指出,互联网平台存款是伴随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银行开展负债业务的新事物。对于这类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要深入研究,需要明确这类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准入条件、风险管理等要求,根据监管评级、经营情况、资本金及风险管理能力等设定业务门槛及业务规模上限,尤其需要明确哪类银行不能做该类业务。

他同时建议,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研究滥用存款保险50万元的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的应对之策。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相关机构需要放缓步伐,通过开拓更多融资渠道,逐步降低互联网平台存款的占比。“尽管监管尚未明确红线,但仍要高度重视相关风险,通过审视自身定位,厘清业务结构,作出风险处置预案。同时,要进一步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苏筱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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