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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科技型寿险公司合理估值

发布时间:2019-10-21 12:03:2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马振涛 赵翀

寿险公司与一般企业经营相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其实现盈利是一个长期过程,通常需要5-8年时间。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很难正确判断寿险公司的企业价值,已有保险估值研究基本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方法,尤其针对传统上市险企的分析相当丰富。但在科技赋能趋势下,如何对融入了科技基因的保险公司进行合理估值,是一个行业难题。

传统寿险公司估值有哪些影响因素

寿险公司的价值创造通常由业务增长、剩余边际和经营偏差三部分构成,最终利润主要源于“三差”:即被保险人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不同产生的死差、附加费用支出与预定费用不同产生的费差以及直接与投资收益相关的利差。基于不同盈利模式,寿险行业衍生出负债驱动资产、资产驱动负债和资产负债共同驱动三种典型模式。三种模式是中性存在的,并无好坏之分,寿险公司在不同阶段偏向不同模式无可厚非,其所对应的保险估值方式方法也并非一成不变。

就单个寿险公司而言,其价值评估体系构成从简单到复杂,一般包括新业务价值(NBV)、有效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三个评判标准。

新业务价值是新业务在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价值;有效业务价值是所有有效业务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的现值;内含价值为有效业务价值与调整后净资产之和,评估价值则是建立在这三个评价标准基础之上的整体评价。

参考天风证券的研究报告,从宏观层面影响因素看,行业发展空间决定保险股估值长期趋势,这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GDP)和人口结构影响;长端利率趋势对于保险股估值有正向影响,但影响程度会随保障险占比提升而减弱,且影响力量会在估值低位时“钝化”。具体到某个公司层面,国内外经验表明,新业务价值的长期复合增速更为重要,寿险公司的核心能力一定是获取高价值保单的能力。

大部分未上市寿险公司在估值时,会借用上市公司的估值方式,但在加入保险科技因素后,如何进行估值评价,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科技赋能如何影响保险公司估值

事实上,在保险科技概念流行之前,互联网保险是最接近保险科技的概念。四家专属互联网保险公司成立及经历的包括估值上市在内的一系列实践探索,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互联网保险公司尽管不能代表最尖端的保险科技应用,但相对而言科技基因更多,一定程度上能够揭示科技赋能对保险公司估值的影响。

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估值,既要照顾保险业务特有性质和发展趋势,也要考虑互联网渠道下用户数量和价值影响。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多依赖于互联网渠道,一些新的科技运用也基本以互联网为载体,因此,保险业务和保险科技业务是构成估值的两部分内容。

互联网保险业务价值评估,要考虑客户数、转化率等表层指标,更要关注新业务价值、内含价值等核心指标。互联网保险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赔本赚吆喝”现象,主要原因在于,这些险企把一般性互联网公司评价指标和运作方式,如不计成本跑马圈地、广撒网追流量等方式完全嵌入到互联网保险中,一些不清楚保险公司运作的投资者盲目追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出现业务亏损持续扩大、估值泡沫破裂等问题。

对于呼声越来越高、资本热度不减的保险科技领域,在未来估值时应规避互联网保险估值出现的误区。目前,市场对保险科技的估值,对标对象往往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些金融科技公司,采用业内比较常见的可比公司估值法,即通过将保险科技业务相关业务参数与大型上市或非上市金融科技公司比较,以可比公司估值得出保险科技业务估值水平,这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在缺乏对标公司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容易得出结果。但是,这种估值方式通常适用于开辟有独立保险科技应用的保险公司或仅专注于保险科技、金融科技的第三方平台,并不适用所有科技赋能的险企。

在既有估值模型基础上,在进行科技赋能保险评估时,如何更合理地进行估值参数选择,如何更精准地对未来业务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科技赋能下的保险公司估值管理建议

科技投入一方面需要大量成本投入,另一方面未来也面临极大不确定性。尽管未来保险公司要做大价值估值离不开科技赋能,但并不意味着要把公司主要精力全放在科技应用上,而是要高度关注保险科技趋势,通过借力第三方科技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或直接股权收购等方式来实现科技赋能,提高数据的转化、变现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实现更高效的利润产出。

保险公司估值管理,根本还是回归到苦练内功、提升价值上。通过对既有公司市场估值的分析,公司价值包含公司行业地位、综合竞争力、影响力、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综合因素,代表股东在公司中的综合利益。做大规模一定程度上是必要基础,注重新业务价值、内含价值指标是内在要求,控制综合成本率是做大规模的重要前提,科技赋能应当着眼于在实现这些目标上有所作为。

从寿险公司日常经营的角度看,近期还是要集中精力做好新业务工作,明确新业务是公司利润、价值的核心来源的理念,确保有效的资本用于支持业务发展上;长期看,则要利用科技赋能,做好“预期管理”,借助科技赋能在保险业务链条尚的应用,加强对品质、效率、投资能力的管理,在实现产品设计中预期利润、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精细化与经营实现超额利润与价值。

(作者单位: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


如何对科技型寿险公司合理估值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0-21

□马振涛 赵翀

寿险公司与一般企业经营相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其实现盈利是一个长期过程,通常需要5-8年时间。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很难正确判断寿险公司的企业价值,已有保险估值研究基本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方法,尤其针对传统上市险企的分析相当丰富。但在科技赋能趋势下,如何对融入了科技基因的保险公司进行合理估值,是一个行业难题。

传统寿险公司估值有哪些影响因素

寿险公司的价值创造通常由业务增长、剩余边际和经营偏差三部分构成,最终利润主要源于“三差”:即被保险人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不同产生的死差、附加费用支出与预定费用不同产生的费差以及直接与投资收益相关的利差。基于不同盈利模式,寿险行业衍生出负债驱动资产、资产驱动负债和资产负债共同驱动三种典型模式。三种模式是中性存在的,并无好坏之分,寿险公司在不同阶段偏向不同模式无可厚非,其所对应的保险估值方式方法也并非一成不变。

就单个寿险公司而言,其价值评估体系构成从简单到复杂,一般包括新业务价值(NBV)、有效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三个评判标准。

新业务价值是新业务在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价值;有效业务价值是所有有效业务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的现值;内含价值为有效业务价值与调整后净资产之和,评估价值则是建立在这三个评价标准基础之上的整体评价。

参考天风证券的研究报告,从宏观层面影响因素看,行业发展空间决定保险股估值长期趋势,这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GDP)和人口结构影响;长端利率趋势对于保险股估值有正向影响,但影响程度会随保障险占比提升而减弱,且影响力量会在估值低位时“钝化”。具体到某个公司层面,国内外经验表明,新业务价值的长期复合增速更为重要,寿险公司的核心能力一定是获取高价值保单的能力。

大部分未上市寿险公司在估值时,会借用上市公司的估值方式,但在加入保险科技因素后,如何进行估值评价,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科技赋能如何影响保险公司估值

事实上,在保险科技概念流行之前,互联网保险是最接近保险科技的概念。四家专属互联网保险公司成立及经历的包括估值上市在内的一系列实践探索,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互联网保险公司尽管不能代表最尖端的保险科技应用,但相对而言科技基因更多,一定程度上能够揭示科技赋能对保险公司估值的影响。

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估值,既要照顾保险业务特有性质和发展趋势,也要考虑互联网渠道下用户数量和价值影响。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多依赖于互联网渠道,一些新的科技运用也基本以互联网为载体,因此,保险业务和保险科技业务是构成估值的两部分内容。

互联网保险业务价值评估,要考虑客户数、转化率等表层指标,更要关注新业务价值、内含价值等核心指标。互联网保险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赔本赚吆喝”现象,主要原因在于,这些险企把一般性互联网公司评价指标和运作方式,如不计成本跑马圈地、广撒网追流量等方式完全嵌入到互联网保险中,一些不清楚保险公司运作的投资者盲目追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出现业务亏损持续扩大、估值泡沫破裂等问题。

对于呼声越来越高、资本热度不减的保险科技领域,在未来估值时应规避互联网保险估值出现的误区。目前,市场对保险科技的估值,对标对象往往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些金融科技公司,采用业内比较常见的可比公司估值法,即通过将保险科技业务相关业务参数与大型上市或非上市金融科技公司比较,以可比公司估值得出保险科技业务估值水平,这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在缺乏对标公司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容易得出结果。但是,这种估值方式通常适用于开辟有独立保险科技应用的保险公司或仅专注于保险科技、金融科技的第三方平台,并不适用所有科技赋能的险企。

在既有估值模型基础上,在进行科技赋能保险评估时,如何更合理地进行估值参数选择,如何更精准地对未来业务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科技赋能下的保险公司估值管理建议

科技投入一方面需要大量成本投入,另一方面未来也面临极大不确定性。尽管未来保险公司要做大价值估值离不开科技赋能,但并不意味着要把公司主要精力全放在科技应用上,而是要高度关注保险科技趋势,通过借力第三方科技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或直接股权收购等方式来实现科技赋能,提高数据的转化、变现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实现更高效的利润产出。

保险公司估值管理,根本还是回归到苦练内功、提升价值上。通过对既有公司市场估值的分析,公司价值包含公司行业地位、综合竞争力、影响力、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综合因素,代表股东在公司中的综合利益。做大规模一定程度上是必要基础,注重新业务价值、内含价值指标是内在要求,控制综合成本率是做大规模的重要前提,科技赋能应当着眼于在实现这些目标上有所作为。

从寿险公司日常经营的角度看,近期还是要集中精力做好新业务工作,明确新业务是公司利润、价值的核心来源的理念,确保有效的资本用于支持业务发展上;长期看,则要利用科技赋能,做好“预期管理”,借助科技赋能在保险业务链条尚的应用,加强对品质、效率、投资能力的管理,在实现产品设计中预期利润、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精细化与经营实现超额利润与价值。

(作者单位: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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