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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拍戏起火拖延赔偿 多方协作420万元追偿款终到账

发布时间:2018-07-19 10:22:12    作者:陈晓栋 潘思睿 梅琳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陈晓栋 潘思睿 特约记者 梅琳

日前,随着420万元追偿款的到账,浙江××集团有限公司火灾追偿案圆满划上了句号,这也是2018年人保财险浙江省系统最大的企财险追偿案。

2017年1月21日,人保财险金华永康支公司承保的浙江××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16000平方的钢构厂房及相关设备受损。经调查,该厂房由浙江××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给某电视剧组进行影视拍摄,火灾于出租期间发生。案发后,人保财险省、市两级理赔部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查勘。由于案情重大且涉及追偿,省、市、县三级理赔、法律部门成立专案组,由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具体负责案件的全程处理。

在确定案件涉及追偿后,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果断决定案件损失由金华市分公司、浙江××集团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及剧组(侵权人)三方共同委托公估机构确定,避免了后续诉讼对损失认定的争议。明确损失金额后,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向剧组提起追偿请求,但由于剧组并非法律上承认的主体,也没有履行能力,追偿工作一度受阻。为此,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追本溯源,利用多种渠道深挖剧组背后的投资方,通过国家电视剧审批中心查询到该剧的出品人,明确了追偿的主体和攻坚方向。此后,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与剧组就赔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提出以预追偿的方式尽早完成处理,但剧组采取拖延政策,一直不予明确答复,追偿工作陷入了僵局。要确保追偿成功,唯有另辟蹊径,掌握主动,经过梳理原有资料和搜集未知情况,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了解到该剧组电视剧后期制作已基本完成,即将发行。影视公司最忌的就是发行期间的负面消息,尤其是涉及诉讼等法律纠纷,如同打蛇打在了七寸。而此时向影视公司追偿,分公司就占得先机、掌握主动,在谈判上获得话语权。综合上述因素,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当机立断,果断采取“先赔后追”的处理思路,及时履行赔偿责任,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把追偿权转让至分公司,随后立即启动了追偿程序,向东阳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最终,通过法律诉讼,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成功追回420万元赔偿款。

此次追偿工作历时16个月,涉及浙江××集团有限公司、剧组、出品方等多家单位,人保财险通过省、市、县三级协作、紧密配合,确保了追偿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