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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操作失误致海上运输货物受损

嘉兴人保财险历时3载追回近300万元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8-03-08 13:06:43    作者:虞博欢 焦源吉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虞博欢 焦源吉

近日,嘉兴人保财险南湖/秀洲理赔分中心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成功向海上货运事故责任方追回公司迄今为止最大宗(海上)货运险赔偿款近300万元。

案情回顾

2015年4月22日,嘉兴人保财险南湖/秀洲理赔分中心同时接到两家企业对于同一事故的报案: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采购一批进口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进口的一批精炼棕榈仁油,同时由油化船某货轮承运。是日,该货轮到达嘉兴乍浦港码头将货物卸至岸罐时,发现精棕榈仁油与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发生了混合,导致货物受损。得知该情况后,被保险人要求嘉兴人保财险立即前往现场查勘。

嘉兴人保财险工作人员接到报案后立即做出反应,查抄相关保单抄件。根据被保险人双方的初步描述,货物发生了混合,可能涉及第三方肇事。因本案标的为大宗液体散货,专业性极强,且涉及金额巨大,嘉兴人保财险第一时间聘请了仁祥保险公估(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前往现场协助查勘,参与案件处理。同时,积极联系合作律所上海铭汉律师事务所,告知相关事宜,要求其对本案法律事宜进行把关,同时协助联系船方公司,索要担保函。

货主求偿遇阻,人保以信服人

嘉兴人保财险协同被保险人向船方交涉的过程中,船方多次阻挠取证,甚至故意隐藏、毁灭证据,拒不承认过错。对于被保险人多次提起的合理索赔要求,船方均怠于处理,拒不赔偿。无奈之下,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嘉兴人保财险倾听客户诉求,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于2015年9月完成了保险金的赔偿,分别赔偿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97万余元、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51万余元,共计人民币近350万元,成为迄今为止该公司赔付额最高的货运险案件。结案赔付后,嘉兴人保财险取得了本案的代位追偿权。

有理有据,依法追偿

经与公估公司现场实地查勘,嘉兴人保财险认为货轮船员对卸货管道的操作失误直接导致此次事故发生,船方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鉴于船方对待本案消极的处理态度,嘉兴人保财险在取得代为追偿权后立即递交相关材料,并聘请上海铭汉律师事务所对船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船方履行赔偿责任。

本案经过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在浙江省高院二审(终审)期间,宁波海事法院法官带队对本案的其中一家被保险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进行实地勘验。因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帮助该企业填补资金缺口,从而快速恢复生产,嘉化集团对法院的调查工作十分配合,专门安排一线技术人员解答法官询问,且在后续开庭时派遣代表作为证人,参与到本案的追偿工作中,给予保险公司极大的支持。

终审一槌定音

2017年底,经浙江省高院终审,判决船方赔偿嘉兴人保财险284万余元。上述追偿款已于2018年1月初到账。至此,这场历时近三年马拉松式的诉讼追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本案不仅为嘉兴人保财险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更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货运险案件追偿的信心,为追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作者单位:嘉兴人保财险南湖/秀洲理赔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