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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调解使受害人尽快获得赔偿

发布时间:2018-03-08 12:57:51    作者:袁婉珺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袁婉珺

为妥善处理涉及外地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诉调办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首次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死亡赔偿金的案件,开启了远程办案的新模式。

贾某与曹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贾某某1(死者)和一女贾某某2。2017年10月3日23时,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京塘路上店村东口,被告张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转弯时,适有贾某某1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驶来,两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贾某某1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该事故经交通队认定:被告张某为主要责任,贾某某1为次要责任。后死者的父母曾多次要求被告张某支付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但被告张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现被告张某被关押于通州某看守所。另外,被告张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和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因保险公司远在广州,考虑到路途遥远,到庭应诉成本高以及妥善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诉调办法官通过电话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核实案情并就相关赔偿标准、调解意向等多次进行沟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死者家属与肇事者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后,法院出具载明调解方案及注意事项的调解通知书邮寄给保险公司,征求保险公司的调解意向,保险公司同意调解方案并签字予以确认。

案件当事人虽在不同的省份,但是通过远程快速调解的方式,打破传统调解工作的距离限制,极大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使得纠纷得以快速、妥善处理,有效推动了基层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