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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出事故 保险不买单

发布时间:2017-09-21 13:24:22    作者:胡剑雄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胡剑雄

暑假期间,不少学生会选择出门旅游,或选择打工增加社会经验,但部分学生因对交通法规缺乏了解,认为驾驶摩托车出行,不需要驾驶证,把它当成电动车来开,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出了交通事故后还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8月3日15时许,浙江海盐人保财险接到客户李某的报案,称他的一位老乡借用他的摩托车外出,在嘉盐线银燕大道一家厂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双方都受了伤。理赔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厂区门口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倒在地上,有两人受伤,其中1人倒地不起,后经医院检查为左脚外踝骨折。理赔人员在现场勘查时,详细询问了当事双方事故经过,并随同民警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事故现场的治安监控。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小尹,今年17岁,因学校放暑假,就和老乡一起利用暑期打工赚钱。出事当天,小尹向老乡李某借了辆摩托车载着同学从海盐秦山出发到嘉兴新丰玩,理赔人员从视频监控中看到,小尹在途经桑德兰路盐北路口连闯了两个红灯,开至元通街道农贸市场还连续躲避了两辆轿车,一路险象环生,最终撞上了林某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致双方受伤。

摩托车驾驶员小尹因无证驾驶摩托车且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小尹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不仅要承担林某医疗费用,还要对自己无证驾驶摩托车承担法律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另外,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法律不允许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其的一种保护。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200至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加强教育。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事后,就这起案件涉及的保险赔偿问题,理赔人员向客户李某解释了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相关规定,李某表示理解,放弃了诉讼,同意注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