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改变保险业的十大科技

——中国保险科技发展白皮书内容摘要

发布时间:2017-06-06 10:09:19    作者:苏洁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险学会、复旦发展研究院 联合编著

保险科技的发展与金融科技息息相关。首先,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壮大,市场投向保险科技的目光较之过去有了极大的增长;其次,金融危机的蔓延使得大金融机构不得不回归主业,初创企业、科技公司逐渐成为金融科技和保险科技的主导者;最后,世界经济论坛的报告指出,面对科技的高速发展和替代,在大金融体系下,保险业将承受最大的冲击。这使得保险科技在保险公司、科技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战略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

保险科技的内涵

保险科技首先是科技,其次才是保险。它以包括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在内的科技为核心,围绕保险的方方面面进行表现,广泛运用于产品创新、保险营销和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等方面,通过创建新的平台、运用新的技术服务保险消费者。

由于保险科技“科技为核”的理念,其概念远不止于科技保险这个单一的、为科技承保的产品,而是对现有保险产业的改良、提升和扩展。科技的发展使得保险能够更细微地渗透进普通人的每一个行为中,也使得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能够逃离无序竞争、同质竞争的环境,实现保险生态的整体跃迁。

消费者的需求催生了保险科技,保险科技也将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使消费者更好地认识风险、理解风险、重视风险、管理风险,从而达到降低风险、提高生活品质的目的,并进一步促进保险市场服务质量和服务内涵的提升。

中国保险科技发展生态

(一)保险市场发展潜力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保险业的飞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2016年保险业总资产规模超15万亿元,近十年复合增长速度达到24%,保费收入处在稳定的快速增长期,传统的寿险、产险,新兴的健康险、意外险等险种的原保费收入同期增速均高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

毫无疑问,中国不仅仅已经成为世界GDP大国,也成为了保险大国,保险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保费收入名列全球前茅。但保险大国并不意味着保险强国,中国保险市场仍然存在着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不高、渗透率低、行业影响力不足等问题。这种占比的缺失既是行业发展的不足,也是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巨大的有力证明。

(二)保险行业价值构成

理解保险行业的价值构成,有利于进一步理解保险科技可能对保险业造成的结构冲击,并进一步了解保险科技在保险市场上的可发力点。

从寿险市场来看,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依然在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但健康保险和意外险的热度也逐渐提升。从非寿险市场来看,机动车辆保险稳定地占据了73%的市场,财产险、责任险、农业保险等险种也有一定的市场空间,且波动较小。

保单主体、销售渠道方、保险公司股东、国家机构等都是保险行业价值链上的一环,围绕着原保费收入、股东权益和资产增值的价值基础进行分配,具体体现为赔付成本、销售成本、运营成本、分配利润和税收等。从寿险公司的角度解读,准备金部分区别不大,而其他部分视公司战略和规划的不同,具有较大的差异。从非寿险公司角度进行解读,运营成本和渠道成本差异不大,其他部分则和公司的理赔政策及产品结构息息相关。这些结构性差异或许可以成为保险科技的主要着力点。

(三)保险科技生态主体

保险科技生态圈主要包括传统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消费者、初创科技企业、其他行业巨头、金融投资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七个主体。不同的主体既有其主攻区域,也互有交叉和涉猎。

传统保险公司是生态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市场上主要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也是目前参与保险科技的重要力量。传统保险公司目前通过开发应用、成立部门、投资企业、寻求合作、成立公司等多种手段参与了保险科技的布局。保险中介机构受保险科技影响较大,为寻求在保险领域内的优势,已开始进行了改革,主要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联动的方式,强化保险中介的重要性,增强客户的黏着度。保险消费者位于生态圈的需求端,供给端的改革和科技的发展将给予消费者更多物美价廉、公开透明的选择,也悄然地改变着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使认知风险、紧密沟通、有效交互、主动消费成为保险消费的“新常态”。初创科技企业不是原保险生态圈的主体,但却是保险科技生态圈不可或缺的部分。初创企业拓展了保险服务的外延,在寿险、财险、健康险等方面都扮演着“以技术促服务”的角色,通过改变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方式,使服务更准确、更安全、更高效、更直观,如无人机信息搜集、可穿戴设备和医疗服务的结合等。其他行业巨头主要包括了和保险产品相关的上下游企业,是保险科技的主要呈现者,如汽车厂商和车联网技术的结合,互联网企业、医疗机构和保险行业的合作等。金融投资机构是保险科技生态圈的推动者,既是保险科技的风向标,表明了领域内能够引起资本关注的热点,也是保险科技企业起步的助推器,能够通过充沛的资金、优秀的管理经验帮助保险科技快速起航,步入正轨。保险监管机构是保险科技生态链条的守夜人,同时承担着鼓励、引导和监管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科技的健康发展状况。

保险科技与运用

(一)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加密、确认交易、实时广播、添加区块和网络复制记录等六个步骤完成工作,通过这些步骤,区块链传递和储存的信息具有了去中心化、开放性、透明性、匿名性、数据不可篡改性和自治性六大特征,这些特征使得过去信息安全性低、信息连续性差、信息采集成本高、推广渠道限制多、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等状况有了一个可靠的解决途径。

去中心化的特质使得保险对中介的依赖度下降,有助于费用的降低和相互保险的发展;开放性减少了供给端和需求端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过去难定价、难分析的产品的发展;透明性、匿名性和数据不可篡改性使得保险信息的获取更便捷、快速、准确、连续,提供了安全性,解决了投保人的隐私问题;而自治性撇除了人为干扰,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减少了合同实施可能产生的纠纷。

目前而言,区块链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快速进行身份和信息的校验;能够实现数据和企业的分离,使授权第三方能够就数据进行梳理和分析,尤其是在投保人更换保险公司的场景下,数据连续性的意义不言而喻;能够用智能合同代替人工合同,有利于合同公平地执行,无论是投保人-保险人、保险中介-保险人还是投保人-保险中介的关系,都能在订立合约、索赔理赔时通过区块链技术杜绝虚假信息和恶意行为;能够有效追溯和标记投保标的信息,有助于进一步改进产品,精准评估风险。

当然,看似完美的区块链技术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着技术上的瓶颈,主要体现在耗能大、存储空间不足、处理效率不够等方面,并在可期的未来对保险监管将产生一定冲击。

(二)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可简单分为计算智能、感知智能和认知智能,计算智能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大量数据进行学习和积累,如围棋界赫赫有名的AlphaGo;感知智能层次的计算机可以与用户进行互动,如无人驾驶汽车;当计算机达到认知智能时,能够进行类人类的推理和预测,如智能医生等。这些智能都通过计算机的强大数据处理能力和对人类思维方式的模仿、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度,减少工作中人为的扰动因素。

人工智能目前可以解决的行业痼疾主要集中在需要运用大量人力进行处理、但极易产生委托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领域。在营销过程中,智能机器人对保险中介的替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渠道费用、提高营销团队专业性、降低投保人退保率,同时还能够促使消费者在场景中主动思考自身风险,对自身风险进行积极的管理。在核保、承保和理赔过程中,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无纸化系统可以减少重复性的人工工作,降低运营成本,加快环节流转,提高正确率,减少保险欺诈。在厘定费率的过程中,人工智能和其他科技技术的结合,能够个性化评估风险,提高精算和实际风险水平的契合度,并使部分过去不可保、不愿保的风险转化成可保、能保、愿保的实际产品,扩大了保险人的服务范围。

人工智能带来的变化正影响着保险市场的每一个角落,但人工智能还不能完全替代人类的作用,在复杂问题、沟通态度等方面还有赖人工解决,且保险和计算机专业的双料人才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都是人工智能有待改进的方向。

(三)物联网

物联网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传感设备搭建一个物品识别和管理的自动化系统。物联网目前较为成功的使用,主要包括车联网和可穿戴设备。车联网有助于打破传统“保险随车走”的模式,创新“保险从人、保险从用”的方式进行费率厘定,使保险定价更为精准、风险管控更加到位、信息不对称得到控制、理赔成本逐渐减少,也能使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创造车险市场的细分子市场。

可穿戴设备在医疗上的使用是物联网的另一大亮点。可穿戴设备对被保险人健康的管理,实现消费者和保险人的双赢局面,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减少赔付,并加强了保单主体间的联系,无形中提高了客户对保险人的品牌忠诚度。除此之外,智能家居等方向也是物联网大展身手的领域,智能家居和家财险产品的合作使得家庭风险进入智能化管理时代。

目前,物联网的软硬件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从前景角度看,物联网的运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保费,但也有利于助推保险公司进行彻底的改革,跳出“收取保费-进行理赔”的粗放模式,实现真正的风险管理服务的转型。

(四)云计算

云计算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实现资源实时申请、快速释放的新型计算方式,目的是帮助用户高效地访问共享资源。用户保险信息的全行业共享可以通过云平台来实现,并通过云计算技术存储和管理,进而改善精算定价,并减少消费者的逆向选择问题。同时,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使得保险产品的潜在客户更容易被识别、识别成本更低,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将资金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投放,效用最大化地提升服务质量,及时挽留易流失客户、识别保险欺诈案例,同时也使得客户能够更好地根据自身风险特征打造属于自己的保险一揽子计划。云计算提高了信息的实时交互性,有利于构建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加快了保险的审核、理赔环节速度。

尽管云计算技术有着种种好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瑕疵。云计算,尤其是公用云和混合云的安全性仍然较低,没有了信息安全,就谈不上对云计算技术进行运用。同时,目前云计算的应用较局限于基础设施层服务,尚未达到云管理的层次,在云计算技术和保险交叉领域的人才储备也不够充沛,定价也未达成市场统一,这为使用云计算、创新云计算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五)大数据

大数据技术就是通过研究海量的、价值密度低的、高速动态的、多样的数据,关联数据散点间的联系,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地进行深入挖掘,发现尚未展现和被研究的热点、难点,并辅助企业和政府进行战略性的布局。

大数据和云计算相辅相成,大数据需要借助云计算的高效能力,云计算需要使用大数据的庞大信息,共同解决保险行业存在的客户拓展成本高、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创新性不强、定价不精准、理赔难等问题。因此,通过使用大数据技术,保险人可以对客户进行类型细分,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实现差异化定价和差异化产品。计算机也通过大量数据的学习和积累,加快对索赔请求的处理,降低失误率。

相对于其他几项技术,大数据技术的运用更为成熟,一旦大数据技术和区块链技术、云计算技术有了更深的融合,能够实现信息的完整迁移,则大数据在保险行业的运用就能打破公司的壁垒,实现全行业的提升。

(六)车联网

车联网是物流网在车辆管理方面的具体表现,通过车辆状况、位置、速度和路线构成了信息网络,实现对车辆的自动化管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创新,车联网逐渐形成了三个层面:基础运行层面通过硬件设备完成相关的信息采集,实现和驾驶员的交流反馈,完成对机动车的参与管理;中层交互层面通过相关数据拓展相应服务,实现社会服务和车辆的交互,提供包括道路救援、车载娱乐、维护保养等在内的服务;高层流通层面则根据庞大的信息量进行分析和深入研究,得出结论以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界业界进行参考,并进行相应的变革。

车联网技术完全具备物联网技术的优势和缺陷,随着车联网的推广,保险公司,尤其是以车险和相关保险为主营业务的财险公司产品或将发生本质性的变化,既可以根据驾驶行为风险进行产品定价,也可以通过消费者的驾驶里程进行定价,将开拓市场的目光从车转向人,紧紧围绕消费者这一核心,减少资源错配,提高客户续保率。

要使车联网能够真正服务保险行业,保险人必须拥有一定的前瞻性,通过提早合作、及时进军、预留接口等方式使自己参与到保险科技的进程中,同时加强对个性化需求的研究。

(七)无人驾驶汽车

无人驾驶汽车是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突破,是自动驾驶的升级版本,它通过车载的传感系统对环境进行感知,模仿人类对行车路线进行规划,最终对车辆实现完全控制,以完成人类的预设目标。目前,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研究已经在世界各地展开,一些自动驾驶车辆也已经出现。

无人驾驶汽车的面世有望大幅减少机动车事故率,并对车险及相关保险产生极大的冲击。首先,事故率的降低使得保险保费不得不大幅降低,这将改变现行车险的盈利模式;其次,无人驾驶汽车使得保单责任主体中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责任加重了,如何分割责任,如何界定事故赔付标准,汽车责任保险是否会替代机动车保险,这些问题进一步带来了保费分割和收取的问题,都需要保险人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设计。

(八)无人机

无人机是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简称,指的是驾驶员无需登机操作的各式航空器,通常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程序对飞机进行操控,包括了地面系统、飞行系统、任务载荷和使用保障人员四个组成部分。

无人机机内无驾驶员的特点使得无人机可以代替人类进行一些危险的、复杂的、费时的工作,在保险领域主要表现在查勘定损方面。无人机的空中优势使得难以进入的地区、十分广阔的面积、危险复杂的状况不再需要查勘定损人员亲临现场,既能够有效指导客户开展灾前预防,应付突发灾难,及时赶赴受灾现场,也可以保护查勘人员的安全,降低人工成本,并通过无人机设备和计算机的连接,更精准、更全面地对损失进行评估。无人机的出现也促进了无人机保险的产生,覆盖无人机作为财产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当下,无人机技术仍然面临着一定的挑战。由于锂电池受到无人机体型的限制,目前的续航时间普遍低于30分钟,且无人机目前的上手仍然要求一定的操作技术,难以满足用户的普遍需求。同时,如何解决无人机的空中碰撞、网络攻击和货物掉落的问题,仍然是这项技术必须回答的提问。

(九)基因检测

基因检测就是对人体的基因进行检查,以检测基因缺陷、筛查基因病,将致病风险及时扼杀在摇篮中。随着基因检测手段的发展,其成本大幅度下降,正式成为了普通居民也能用得起的商业技术。

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保险市场带来了新气象。基因检测有助于帮助保险人对投保人的疾病提前预防,并降低投保人隐瞒病情或疾病遗传史等信息造成的道德风险,有助于进行差别定价和险种创新。当然,基因检测也许会使得投保人的逆向选择严重,保险人的拒保情形增加,这需要保险人和监管机构认清基因检测技术发展之后的寿险承保模式的改变,合理地通过新的精算方式、新的制度建设来规避风险、服务用户。其次,目前基因技术如何参与保险定价和健康管理仍然有待商榷,在科学上存在依据不足、样本数量不够的状况,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这些可能都需要等待科学、伦理学和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当然,保险公司可以先行一步进行数据的探讨和抓取,在基因寿险领域及早布局设点。

(十)可穿戴设备

可穿戴设备是一种通过软件支持进行信息交流的便携式设备,是物联网的另一个具体应用,眼镜、手环、服装等都可以成为可穿戴设备,由于可穿戴设备直接接触人体的特点,目前,可穿戴设备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医疗与健康领域。

可穿戴设备的出现或许将加快保险产品差异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对人体健康状况的实时监测,对个体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实现费率的差异化。可穿戴设备还能和基因检测技术一样,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降低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目前已经较广泛应用的可穿戴设备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可穿戴设备的智能性还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硬件和电池的大小和质量、记录数据的准确度和多样性及造价上,另外,可穿戴设备的软件专业性和数据安全性也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愿意购买可穿戴设备的人群往往是健康管理意识较强的人群,这就需要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推广和普及。

保险科技中的每一项技术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运用和发展往往离不开多项技术的揉合和互相渗透。只有更好地理解这些技术的共生共用,才能更好地将科技运用于保险中,服务保险消费,提振保险生态。

保险科技市场发展

(一)创新渠道

保险科技的创新主要发生在保险产品设计、营销、企业运营和信息资讯四个方面,分别涉及产品、渠道、管理和信息四个环节。

(二)产品创新

运用保险科技进行产品创新覆盖了寿险和财险的方方面面,体现在车险、企业/商业险、健康/旅游保险、寿险/家财险、物品险、再保险等多个领域。

其中,车险的主要创新是车联网技术,尤其是手机车联网技术突破了车载设备的缺点,使设备跟人走,为保险“从人从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企业/商业险创新中,企业雇主只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应的平台就会快速给出商业保险产品报价,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保险计划。在健康险创新中,已经有了该领域的平台,产品迭代速度高、保障性强,并对用户进行持续跟踪和干预,有助于打造消费者的个性化选择。寿险和家财险创新领域的佼佼者连接了租房与保险,以平台作为风险控制和审核的主体,帮助租客和户主进行匹配。物品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过去难以单独投保的财产随着个性化需求的攀升,也迎来了保险科技创新者的青睐。投保人可以通过平台单独投保某一物品,在平台内进行数据匹配或通过数据库自行添加数据条目完成投保,并能根据个人安排随时开始或终止保险,真正实现了“灵活、按需”。再保险团队则提供了个性化的风险转移策略和资金管理办法,创新了机构客户进行风险识别和管理的手段。

(三)保险营销

营销渠道的创新是载体的创新,保险比价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选择面、更个性的选择和更直观的体验,成为了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沟通桥梁,提高了保险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员工福利平台简化了企业在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上的管理工作,并能协助企业对接医疗机构;保险公司还积极运用其他有审核环节的平台的客源,通过加入相关的保险产品实现精准营销;此外,场景化和优选化的营销方式也在不断发展中,在这种营销模式下,客户能够主动寻求保险产品进行风险转移,也能够较容易地寻找到适合自身风险特征的保险产品组合;P2P保险的创新则依托现实关系,通过优惠等手段鼓励亲朋好友建立保险互助关系,有利于提高客户黏性,拓展客源。

(四)企业运营

企业运营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力和未来可能达到的高度。企业管理平台的搭建、保险管理设施的建设和对技术的运用等都是企业运营的创新方向。保险管理平台能够在线管理保险产品,方便企业雇主及时发现风险漏洞,快速购买保险产品;保险数据方面的创新使得建模、获取信息和商业智能化管理更加科学、及时、低价,便利了保险公司对风险的快速、准确识别;保险管理设施的建设通过业务系统平台对各个环节应用程序设计实现,使得保险公司业务更能够流水化、标准化开展,便利保险公司决策,压缩人为干预,提供持续优化服务和管理的可能。

(五)信息资讯

保险行业的信息资讯表现为教育培训、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并在保险教育、保险资源和新媒体方向有了一定的创新。

创新性的保险平台既提供包括保险产品在内的保险资讯,给予消费者便捷的在线或当面交流、咨询机会,也为保险消费者们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教育,指导消费者进行与保险相关的活动。新媒体的发展也为保险信息的传播和保险产品的广泛宣传提供了优质的载体。不论是微博、微信还是其他平台,保险公司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创新产品内涵,在传统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包装、形式包装,在新媒体上吸引潜在消费者注意,进而推广自身产品和公司品牌。新媒体的作用远不止于简单地提供一个平台,更在于通过专业的媒体人发声,实现和客户的双向沟通,这有助于打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实现良性循环。

(六)市场发展

近年来,保险科技的热度不断上升,从投资力度、企业数量等方面可窥一斑。

从投资力度角度看,仅2016年就有超过170项相关投资,投资规模逾16.9亿美元。其中,美国市场的保险科技投资最多,并有一半发生在健康保险领域;德国的投资发展较为成熟,保险科技的融资已经进入了中期阶段;英国、新加坡等国家也大力发展保险科技项目,投资增长迅速。

从企业数量角度看,目前共有1302家保险初创企业活跃在16个不同领域中,在北美、中国、东南亚、澳洲等国家和地区都有大量分布。这些公司主要从事保险比价、保险公司基础设施与后端支持、车险、健康旅游保险等领域,并获得了投资者的青睐。

国际保险科技监管

所有的国家都表达了对金融科技/保险科技发展的支持,鼓励创新、促进合作,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交流。

中国政府通过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香港建立了专用的金融科技/保险科技平台加强监管者和行业的交流;新加坡成立了金融科技办公室以提供相关事务的一站式支持;英国政府发布《金融监管新方法:改革蓝图》,新设三个机构对金融机构和事务进行监管;美国政府发布《金融科技框架白皮书》,鼓励传统市场与新兴科技共生共荣,鼓励政府、科技公司和金融机构间继续加强跨部门的协作;德国政府通过推出FinCamp活动,促进政府、金融业和金融科技企业的对话。

从提供资金上看,中国香港和新加坡都通过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项目申报,实现金融科技/保险科技的创新,中国和英国都通过提供赋税优惠鼓励行业创新,德国和欧盟也为这些初创企业提供创业支持计划,主要通过给予贷款上的优惠来实现。

监管当局还通过不断改良自身结构和规章,顺应市场发展的规律,引导行业快速、健康地发展。中国政府统一了金融科技企业的行政审批,并着手对行业暴露出的部分问题进行监管规则的探讨;中国香港成立了特别工作组,保险监管机构和其他部门正共同探究如何促进保险行业创新,并强调将支持科技中立准则,重视投资者保护;新加坡则允许保险科技创新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必获得金融管理局的批准,直接推出创新产品,鼓励了大胆和快速的行业创新,并成立了金融科技与创新小组使得法规能够适应现实的需要;英国的监管沙盒制度为创新提供了实验区,并通过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帮助创新、提出建议;美国政府继续强调金融科技/保险科技应该以消费者为主,保证安全、健康、透明、高效,并鼓励发展行业技术标准,指出政府将帮助行业克服潜在技术偏见、提高透明度、识别不利于金融稳定的风险;德国政府则认为要在严厉的监管和对创新的鼓励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中国保险科技发展建议

综合讨论保险科技在全球的发展领域、发展状况后,我们认为和呼吁,要促进保险科技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使中国保险业、科技业能够把握新一轮的发展潮流,成为全球保险科技的领头羊。

首先,需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构建适度宽松的发展环境,借鉴保险科技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成立专项办公室,加强各方主体的沟通,提供资金、贷款和赋税的优惠,加强对行业的规划、引导;第二,要联合保险科技生态主体,建设沟通合作平台,仿照监管沙盒制度为创新预留实验区,加强行业和监管者的有效互动,共同确定未来发展方向,鼓励技术在传统保险行业中的运用,在为相关创新企业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要提高政策、资金和企业信息等方面的透明度;第三,应该加强数据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保护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安全;第四,要组织开展保险科技应用示范,优先选择保险发展良好、信息产业基础扎实的城市和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一批优秀的示范项目,累积相关经验;第五,要建设保险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和支持高校开设保险科技课程,培育跨专业复合型人才,提供资金推动专项研究、产研联动和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的设立;最后,应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规划、监管手段,鼓励企业“开眼看世界”,积极投身新兴事物、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

(记者 苏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