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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助力相互保险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07 10:54:36    作者:苏洁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苏洁

随着众惠相互保险的获批开业,中国保险市场迎来了一张与众不同的新面孔——相互保险。区别于传统股份制保险,相互保险则是风险共担,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发生率。目前来看,发展相互保险正当其时:一方面,国内保险行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阶段,老百姓保险需求的井喷和需求升级已同时到来;另一方面,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正在给保险行业注入新的动力,这为相互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市场期待填补空白的保险产品

“相互保险作为新兴业态,有望成为保险业增长的新引擎”,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我国开展相互保险试点,定位为现有市场主体的合理和必要补充,侧重于“补短板、填空白”,与现有股份制主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通俗理解,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助共济、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

根据保监会官方网站披露,相互保险的投保人与所有人身份合一,使投保人能够充分参与到产品开发、运营管理等环节中,可以按照实际需求来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和完善服务内容,从而探索改变以营销为导向的做法;此外,相互保险不追求短期效益、没有股东盈利压力、经营成本低廉,可专注发展符合会员长期利益的高保障产品,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为股份制保险难以覆盖的中低收入人群、高风险领域提供简便灵活的保险服务,带动长期限、高保障保险产品发展,从而有效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服务经济社会能力,进一步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

由于相互制和股份制存在显著差异,现行《公司法》、《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相互保险形式并不完全适用,使众惠相互在筹建过程中面临众多挑战。“这些工作如果拿到股份制公司来看不是什么难题,但是放到一个全新的业态中去实践,每一步都必须足够专业和耐心,包括召开首次546人规模的会员大会,需要提前逐个拜访,介绍众惠相互的运作机制和法人治理。就像马云在初创期普及电商理念一样。”谈及筹建工作的种种细节,众惠相互创始人李静感慨万千。

“第一次接触相互保险理念,可以追溯到我刚工作的 24 年前。随着工作中对相互保险的深入了解和研究,我始终在思考相互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和时机条件。今天众惠相互得以成为中国首家相互保险社,与我的职业经历是分不开的。”作为众惠相互的创始人,李静是中国最早一批投身相互保险的先行者,从1992 年起就在全球性相互保险组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工作,后加入中国平安从事产险和寿险相关工作,见证了保险行业的大发展,对保险及相互保险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热情。

作为中国与世界相互保险市场接轨的先行者,如何让相互保险在中国走出一条可持续、有特色的发展道路,是李静及众惠相互团队筹建阶段每天都在思考、实践的功课。

借新科技之力

“相互保险一定要与互联网、金融科技相结合才能取得成功”,李静指出,除了新技术的应用,相互保险还需要找到最合适的产业场景,以中小微企业组成的封闭性上下游产业链客户是典型的相互保险应用场景,众惠相互希望能联合这两股力量在相互保险探索出一条新路。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正在给保险行业注入新的动力,这为相互制这种古老的保险形式历久弥新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条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李晓林表示,“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来临,其典型特征是就是金融服务呈社交化等特点,并且与场景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对保险机构的IT 系统提出了新挑战,传统的架构很难与之相适应,分布式的云计算则可以帮助相互保险公司很好地去完成这种转型。互联网将人在线化之后,保险公司能获取的数据量越来越大,维度也越来越多样,云计算的强大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正好为相互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打下基础。在大数据时代,保险机构可利用的数据量已今非昔比。同样,利用好云计算和大数据的相互保险机构,也可以让风险定价更加精确化,保险产品也更加个性化。因此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为相互保险带来很多前所未有的体验。”

另外,上述人士还指出,随着金融科技蓬勃的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相互保险领域也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例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将为相互保险这种带有共享经济特征的保险形式,更加有效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有关人士认为,中国相互保险的发展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就意味摸着石头过河,此过程也需要社会各界为相互保险机构创造良好的试点环境。比如在对待互联网新技术的问题上,保险业运用互联网在关注用户需求、风险量化匹配、数据高效决策、系统动态沟通、价值组合传递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层次,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个别险种存在过度娱乐化等问题。因此,看准趋势的同时,应鼓励试点中的相互保险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探索出一条技术推动保险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据中金公司研报预计,中国相互保险市场前尽广阔,预计 10 年后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 10%,市场空间达到 7600 亿元左右。可以预见,未来相互保险发展前景可期。

链接

相互保险相关政策

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运行提供了法规依据。

2015年6月,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

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2016年6月22日,众惠相互、信美人寿、汇友建工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经保监会批准筹建,标志着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全新步伐。

2017年2月14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相互保险制度的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