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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是新资本进入的动力

发布时间:2016-10-11 10:02:48    作者:朱俊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朱俊生

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正在促进保险业的思维变革、商业变革与管理变革,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目前互联网与保险融合的趋势日趋明显,一方面,保险公司使用互联网工具或利用互联网公司来扩大销售,降低成本,进行分销系统的商业模式创新;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使用保险工具或利用保险公司来完善平台信用体系的建设,增加服务内容,提高自身的吸引力。同时,互联网公司和保险公司都在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优势进行充分的风险识别从而取得对于其他公司的风险定价优势。

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近年来,资本对互联网保险企业十分青睐,互联网保险创业领域的热情高涨。截至2016年7月,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超过200家,其中,2013年之前成立29家,2013、2014、2015、2016年分别成立7、25、52和100家。从2014年开始,截至2016年7月底,互联网保险创业领域融资事件不断,一些趋于成熟的项目中后期融资显著增加。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推动新的资本不断进入互联网保险企业。面对互联网保险企业的不同业务模式,消费者可以着重考虑产品形态、个性化定价能力以及服务水平等因素。

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为资本带来投资机会

资本自然是逐利的,大量的资本进入互联网保险企业,是因为看重其中蕴含的投资机会。目前互联网保险的投资机会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互联网化程度快速提高,奠定了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技术经济基础。随着网络安全性的加强,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互联网化程度快速提高,网民规模、网民人均上网时间,网络购物量持续增长,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网络零售总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例,2015年这一数值达到12.9%,分别较2013年和2014年提高4.9个和2.3个百分点(见图1),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已位居第一。人们经济社会生活的互联网化程度提高以及消费习惯的改变,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技术基础。

第二,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导致保险市场的交易费用降低,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发展。互联网保险具有成本优势与规模优势,降低了保险市场的交易费用。对保险消费者而言,通过互联网,用户可自主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并可以相对便捷地对多家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和选择。客户可以比较方便地完成续保、理赔等,节省了时间、精力、费用。对保险公司而言,利用互联网的电子化特性,可以较好地实现保险业务标准化、流程化与规范化,集中专业化、高素质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此外,相对于开设营业网点,保险运营成本也将大大降低。总之,互联网保险运用信息技术降低了单位交易费用,激发和提升了保险需求,推动了保险市场规模的扩大,这进一步促进了保险市场分工的深化和效率的提升,从而推动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创新。这就形成了互联网保险市场不断发展的良性循环,即“创新——市场交易与市场规模——分工——技术进步与创新——市场发展”。同时,互联网保险可以对数据流、信息流进行充分利用,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对客户保险需求的量身定做。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更多地由传统的B2C(Business to Consumer)向以客户为中心的C2B(Consumer to Business)转变,保险公司的销售模式、产品模式、运营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等都发生相应的变化。

第三,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既是大量资本投资的结果,也是新资本进入的动力。“十二五”期间,互联网保险增势强劲,助推整个行业发展,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34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互联网保费在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从2011年的0.2%上升到2015年的9.2%(见图2)。其中,财产险公司互联网业务保费收入768.4亿元,比2011年增长34.4倍,占产险公司全部业务的9.1%,上升8.6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互联网业务保费收入1465.6亿元,比2011年增长141倍,占人身险公司全部业务的9.2%,上升9.1个百分点。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昭示了这个领域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是吸引资本进入的重要诱因。

图2 全国保费收入、互联网保费收入及互联网保险渗透率(2011-2015)
 

第四,保险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这带动了保险业上下游整个链条的资本投资。截至2015年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多达110家(见图3),占全国保险公司总数量的74%,是2011年的4倍,互联网保险业务成为各险企新的发力点。对于财险公司而言,尽管绝大部分的互联网业务是通过自主网站实现的,但一直在大力开拓第三方营销渠道,其他渠道业务增速远快于公司官网。对于寿险公司而言,渠道结构则以第三方平台为主,自建官网为辅。产寿险公司对第三方营销渠道的大力拓展,推动了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专业第三方保险平台领域。

图3 全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2011-2015)

第五,政策环境也推动了资本进入互联网保险产业。2014年以来,支持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保监会制定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了首个互联网金融业态监管细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消费者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资本的推动下,目前互联网保险领域涌现出多种业务模式。第一,保险公司自建的网销平台。保险公司基本都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可以提供产品销售以及部分差异化、针对性的增值服务。第二,保险中介机构建立的第三方平台。目前越来越多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事互联网业务,根据定位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保险综合商城、特定细分市场保险商城以及基于第三方平台搭售保险等类型。第三,互联网企业建立的第三方平台。包括电子商务领域的B2C企业与互联网门户资讯网站建立的第三方平台企业。第四,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如众安、易安财产、泰康在线和安心财产等,探索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服务。

面对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保险企业及其差异化的业务模式,为了做出智慧的选择,消费者至少可以考虑以下几因素:

首先,产品形态。以人身保险为例,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主体性产品形态为理财型产品(万能险和投连险),这与互联网用户以年轻群体为主,保障型产品的主动需求相对较低有关。但寿险产品应当以保障为基础和核心,保障功能是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内含价值,储蓄、投资与财富管理不能脱离、超越和替代保障功能。因此,消费者有必要加强风险与保险意识,首先以保险产品构建自身和家庭的经济保障体系。

其次,个性化定价能力。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为个性化的定价提供了可能。对于消费者而言,探索利用UBI、智能手环等运动设备和智能血糖仪等智能医疗设备,可以进一步细化风险定价,降低购买保险后的道德风险,从而有助于通过加强自身风险管理来降低保费支出

最后,服务水平。利用移动互联网提升渠道管理和理赔等环节的效率,以及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更为有效的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都是消费者的重要关注点。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