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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互助保险破解农业保险难题

发布时间:2016-05-09 14:56:51    作者:郭永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北京保险研究院农村保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郭永利

都说农业保险不好搞,为什么?涉农保险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面对低收入弱势群体,有三大难点:1.农民收入低;2.标的价值低、分布散;3.技术风险大、道德风险高。这三大难点对商业保险来说是跨不过去的三高、三难:1.成本高;2.风险高;3.亏损高。再就是:1.展业难;2.定损难;3.理赔难。所以,商业保险公司的纯商业行为做不好。企业叫苦,农民叫烦。“苦”是保险公司赔本受累,农民不说好,不买账;“烦”是农民喊保额低、项目小、投保难、索赔更难、保险不解渴、不管事。如何破解呢?唯一出路是政府出面支持引导协会、合作社组织、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管理服务,把农民组织起来与灾害事故作斗争,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组织。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一、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可以降低成本,提供相对廉价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二、立足农业、农民,通过产业化集中标的参保,可以解决分散、业务成本高、查勘定损难的问题,还可以摸清生产成本,订立核实保险金额和保费水平,保障生产成本,维护简单再生产;三、通过农民互保、专业管理、政府支持的混合合作机制可以有效降低赔付率,达到低成本广覆盖,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可持续发展。

农机互助保险的合作方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组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创始于1994年,迄今已经22年。我国农机互助合作保险设计研发于2008年、启动于2009年,迄今已经8年。

农机互助保险的合作方有三个层次:第一,保险监管机关、省政府农机主管部门、省农机监理总站、地区监理所、县级监理站;第二,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和省农机安全协会、县(市)会员服务站;第三,农民机手、合作社、农机经销、维修站点等单位。组织制度包括:建立了13项组织制度,包括章程、互保管理办法、业务条款、保险单证等。江泰公司与省市协会签署合作协议,报保险监管机关备案,接受监管;双方建立了互保合作组织——“江泰+省协会”农机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县市会员服务站。

四大原则与四大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发展互助合作保险事业高度重视。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进一步强调: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互助保险包含了四大原则、四大机制:一是政府支持引导原则——省、市、县农机监理系统代表政府支持引导,提供条件,以及最低成本的代办服务,使互助保险能够以低成本达到广覆盖,既有公信力,也让农民有了保险、省了钱。这样一来,互助保险产品服务比商业保险保费至少低50—60%。二是农民互助共济——你保我,我保你,互助保险保自己,农民能够通过互保组织享受廉价、快捷的保险服务;三是江泰协会经办——依托监理系统的资源合作造就互保组织运营平台,江泰设计制度、条款、单证、专家指导和管理,协会组织农民参加互助,提供服务合理合情。互助保险让农民保的起,用得上,满意度高。四是经常向监管机关汇报,请求指导。探索试点不是乱集资、乱收费,运作照章办事。

互助保险的四大机制:一是组织会员与灾害事故作斗争,筹集互保资金——会员缴纳保费构成互保基金,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二是有灾补偿农民,产权归会员所有——互保资金除去运营费用外,主要是事故损失赔款,用于帮助会员恢复生产力。三是结余滚动积累——互助金结余仍是会员的,不形成利润,除给予未发生事故的会员权益积分奖励外,其余积累建立风险基金。四是以备大灾之年——建立专项风险基金的目的,在于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险项目,防大灾,进而持续发展。

发展情况

农机互助保险从2009年陕西启动时的19个县发展到全省覆盖,再由陕西一个省发展到湖北、湖南、河南驻马店等三省一市。综合保险水平从2009年陕西初创时期的10多万元提高到20多万元。2015年三省一市农机互保发展会员达12.59万户,筹集互保金达3889.37万元,其中,陕西占 29.58%,湖北占23.26%,湖南占42%,河南驻马店2015年刚启动时占4.89%。2015年互保会员总共发生事故4439起,出险率 3.4%,伤935人,死82人。互保补偿赔付2300多万元,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个优势与四个好处

农机互助保险是由监管机关、农机系统、江泰公司、协会、合作社、农户合作的互助保险平台,专门为解决农机保险难而开展的组织制度创新。试点八年来,取得了为农民解难、帮政府分忧,为现代农机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通俗讲是接地气的。实际上它发挥多元组合的三个优势,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四个好处。三个优势:一是监管机关、农机系统、江泰、协会、农民互助合作的组织优势。二是技术优势——农机监理、江泰+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解决了农机保险技术风险高的问题:能修理零件的不换,能换单件不换总成,防、赔结合,降低赔付率。三是政策优势——把安全管理、机车检验、机手培训、购机补贴政策、经销维修单位与互助保险结合起来,让农民少掏钱,参加互助保险,享受合作服务。

农机互助保险有四个好处:一是江泰专家为农机量身设计互保制度、产品服务,对上了农机户的保险需求;二是互助保险金肥水不留外人田,没有商业保险利润,全部用于农机保险服务和理赔补偿;三是每年结余积累建立风险基金,确保保障水平越来越高,还给未发生事故的会员权益积分;四是,随着互助保险扩大,我们将开展银保互动,以互助金撬动银行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前景如何?

2015年初,中国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这个办法为农机互助保险转制升级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遇,“江泰+三省一市农机安全协会”的互助保险组织模式将转制全国专业性农机保险互助社模式。转制升级以后,互助保险的险种种类增加,包括:农机作业险、农机产品质量险、农机运输险、出国作业险、质量保证保险和责任险以及其他农机机手人身意外险、财产险等,将促进农机产业的大发展。互助保险服务范围扩大——向其他省市乃至国外作业拓展。驻马店的农机已经跨国作业,南到越南,北到俄罗斯远东地区。

当前农机互助保险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农机互助保险作为一项政府支持、监理部门与江泰、协会合作共同帮助农民合作保险的一项事业,还没有被广泛理解和支持,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因为怕多事,不敢支持,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包括纪检、审计、法院等把互助保险误判为增加农民负担、乱收费、占农民的便宜,有的把互保与商业保险混同,认为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与协会的合作没有保险公司的资质,甚至判定互保无效,要查处;三是有的机构对农机监理系统合作代办农机互助保险不理解,不许提供24小时现场救援、定损服务的同志交通费用补贴,甚至没收了这些十分微薄的费用,造成了为农民服务的好事十分难办。

对此,我们认为,一是要正确对待,坚定信心,多做说服解释工作;二是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政策支持,最好能设立专门管理互助合作保险的机构,理顺系统关系,以免纪检、审计、法院等部门对互助保险工作的误判;三是自身要用熟练运用国家政策法规,据理力争,把好事办好;四是要细化组织制度,完善互保工作,依法合规,履行手续。

中国的涉农保险离不开互助保险,后者能成为农民与天灾人祸做斗争的有利武器,成为精准扶贫,建成小康的有利抓手和重要推手,成为农民贴身又贴心的制度保障。我们相信,中国的农业互助合作保险必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