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 化解车险理赔难

发布时间:2016-01-21 11:03:28    作者:许忠贵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秦皇岛市是河北省省辖市,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下辖三区四县,面积7812.4平方公里,人口292万,目前拥有机动车53万台。

秦皇岛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曾联合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对秦皇岛市大中型9家产险保险主体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当年秦皇岛市道路事故车辆定损评估费用480万元,二次拆解费700万元,物价鉴证中心与保险主体定损偏差达6000万元,三项累计造成的财产损失7180万元,多数保险主体年综合费用率高达107%。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理赔乱象已经严重影响秦皇岛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的建设,亟待解决。

秦皇岛市车险理赔市场存在的问题

概括来讲,秦皇岛市车险理赔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1.交管部门单方委托物价部门独家定损。道路交通事故均委托物价部门独家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评估鉴定,否则不出具责任认定书。缺少征求当事双方意见的环节,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同时,物价部门独揽定损业务,缺乏监督,随意性大,导致不法分子欺、诈、骗,骗取理赔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2.信息不对称,证据不足,导致基层人民法院调判压力大。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与日俱增,案多人少不堪重负。再加上单方提供证据难以佐证,导致判决难产,有的案件要耗费2-3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仍无法结案。而只凭物价部门鉴证结论佐证,不要修理发票和实际发生的损失清单,也使得部分修理厂偷漏国家税收。据初步统计测算,当年秦皇岛全市诉讼案件3536件,其中财产损失案件1215件,诉讼金额1.19亿元,按修理行业17%的增值税缴纳,剔除一些不合理因素,漏缴税收达2023万元,

3.保险公司不能逐级授权理赔,上下级机构之间责任权利不清晰,导致来自基层的假赔、错赔、误赔、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的现象屡见不鲜,也难以及时反馈到总部机构。

建立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

要解决秦皇岛市车险理赔市场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来助力提升道路交通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应当推进全市车险理赔标准统一化、调判结果一致化。

首先,建立秦皇岛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诉前理赔,有效化解人伤理赔难的问题。

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部门、保险行业主动介入、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有效联动、公正司法、公平办案,实现矛盾前移化解,靠前协调服务,被动变主动,减少大量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案件和诉讼成本,同时释放警力,促进了公安交警的执法水平提高和执法力度的提升,保险企业实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减少了矛盾纠纷,降低了事后处理成本。

其次,建立秦皇岛市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要实行阳光运作,解决事故车辆理赔难的问题。事故车辆一律到该中心拆验定损,当事人可自选修理厂,但必须提供修车发票,凭据赔款。道路交通事故交警现场勘验应及早与保险主体和定损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只要交警勘查第一现场提供证据充足,责任清楚,无需保险主体二次勘查,立即撤离现场确保道路畅通。

第三,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建设,关键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调解中心有利于推动案结了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维护保险人、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和公司经营成本,节约行政司法资源。道路交通一体化调处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整合力量、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建立道路交通一体化调处中心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一项重要举措和重点项目来抓,认真研究、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协调、稳妥、有序推进,及时解决,深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健全完善一体化调处机制。

(作者系秦皇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