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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缴”“趸缴”不一样 退保标准有区别

发布时间:2015-11-17 14:08:38    作者:程太和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程太和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中旬,卞某持一份个人养老金保险证来某人寿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卞某所持个人养老金保险证载明:卞某于1995年1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个人养老金保险,月缴保费120元,约定缴费方式每年缴费一次,即每次缴费金额为:120元×12=1440元。卞某年满60周岁时保险公司按月给付养老金。卞某在办理投保手续时,一次性向保险公司缴清了1995年的1440元保费。办理此保险后不久,卞某即外出打工,以后再未缴费。2015年5月卞某家房屋拆迁,卞某发现在一木箱里有一本小红本,拿起来一看,竟是当年在某保险公司办理的个人养老金保险证。卞某估计,这保险可能失效了,但到保险公司退保总归没问题吧!这么多年过去了,多少也有点利息吧!

卞某在保险公司客服部门咨询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回答,可以退保,但退保的金额只有当初缴纳保费的90%,即退保金额为:1440元×90%=1296元。卞某纳闷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本金都未拿全。卞某找到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评理。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说,你当初办理的保险是期缴,期缴保费不足两年的,退保标准只有90%,你如果当初办的是趸缴,那不但能拿到本金,还有不少利息呢!保险公司人员这一说,卞某来劲了。卞某说,我当初只缴了一次保费,缴了一次,就相当于趸缴,你们应当按照趸缴的退保标准退给我。

这下可为难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内部也有人认为,此情况值得商榷。卞某的退保标准应按什么计算呢?

分歧

意见1:保险公司电脑上显示的退保金额,以及保险公司多数人的意见均认为,应当按照期缴保费的退保标准办理退保。保险公司规定,期缴保费的退保标准为:缴费时间2年以下的(含2年),退保金额为所缴保费的90%,缴费时间2-4年的(含4年),退保金额为所缴保费的95%,缴费时间4-6年的(含6年),退保金额为所缴保费的102%,缴费时间6-8年的(含8年),退保金额为所缴保费的109%,缴费时间8-10年的(含10年),退保金额为所缴保费的 116%,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退保金额为所缴保费的123%。卞某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其缴费期限只有1年,故退保金额只能是其所缴保费的90%。

意见2:保险公司应按趸缴保费的退保标准办理退保。因卞某一次性缴纳了全年的保费,且仅缴了一次,可视同趸缴保费。保险公司规定,趸缴保费的退保标准为:W=P×(1+I)n×(1-E),公式中,W=退保金额,P=趸缴保费,I=利率,n=经过年限,E=管理费用。当n≤5时,个人养老金生存退保利率为7%,死亡退保利率为7.5%;当n>5时,个人养老金生存退保利率为8%,死亡退保利率为8.5%。趸缴保费保险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为5%。卞某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其退保金额为:W=P×(1+I)n×(1-E) =1440×(1+8%)20×(1-5%) =6376.19元。

评析

笔者赞同第一种意见。其理由是:

1.卞某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其办理个人养老金保险,月缴保费120元,缴费方式为每年缴费一次,即每年缴费:120元×12=1440元。很显然,卞某办理的保险的即为期缴保费,卞某首次缴费后未能继续缴费,其责任在其本人,保险公司不应承担其未按约定缴费的责任。

2.保险公司办理的长期性储蓄性保险业务,其内部管理十分严格,即使是在20多年前电脑未完全普及的情况下,其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也十分严格。趸缴保费与期缴保费,其内部管理手续不一(趸缴保费内部管理较为简单,期缴保费较为复杂),提取的管理费用也不一样,期缴保费提取的管理费用必然高于趸缴保费提取的管理费用。当初,卞某办理的个人养老金保险是期缴保费,保险公司提取的管理费用必然是期缴保费的管理费用。不能因为其只缴了一次保费,就按趸缴保费的办法来办理退保手续。

3.20多年前银行利率较高,保险公司的预定利率也较高,1997年之前办理的长期性人寿保险业务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当然这不能成为保险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的借口,但考虑到这些因素,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再贴补某些被保险人认为貌似不合理的退保金额,一切只能按保险合同约定办事。

故卞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的退保申请,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其所缴保费的90%予以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