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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一元民生保险” 惠及天津“8·12”爆炸事故 罹难公民家属

发布时间:2015-09-01 10:27:33    作者:姚松松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河北省承德县六沟镇刘某在“8·12”天津港重大爆炸事故不幸罹难,作为承德县“一元民生保险”主办单位的人保财险承德支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核实,并于8月19日18时将50000元的“一元民生保险”赔款赔付至刘某家属的个人银行账户。

据悉,刘某为承德县六沟镇村民,从今年7月份开始前往天津市打工,在“8·12”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重大爆炸事故中不幸罹难。人保财险承德支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安排查勘员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起主动前往刘某家中安抚遇难者家属,收集理赔所需资料,办理理赔手续,核对相关信息。承德县支公司理赔分部遵照上级公司指示,专门设立“8·12”爆炸事故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办理手续,不到24小时就完成了该案的保险赔付。

据人保财险承德市分公司介绍,截至目前已知在“8·12”重大爆炸事故伤亡的承德市公民只有刘某一人,目前承德市共有双滦区、双桥区、开发区、承德县、滦平县、丰宁县、宽城县、隆化县、围场县仍在“一元民生保险”保险期内,承德县自该险种开办以来,已经连续3年由县民政局牵头投保了该项保险。

“一元民生保险”是以政府出资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方式,对由于自然灾害、见义勇为、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火灾、爆炸、无责救助以及暴力、恐怖活动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保险费由地方政府以本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为依据,按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