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和
2015年1月,江苏扬中市检察院牵头与当地法院、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和紫金财产保险公司(江苏省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六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工作中的难题,扎实推进追偿工作。2015年1月16日,在扬中市检察院推动和建议下,扬中市政府成立了扬中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无缝对接上级政府路救基金工作机构。2015年上半年,扬中市检察院主持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针对路救基金追偿的现实状况,明确了全面清理并追偿2013年、2014年两年的路救基金案件的任务。并联合扬中市路救基金网点等会员单位,对所有待追偿的路救基金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综合了垫付金额、时间、当事人经济状况、偿还态度及追偿难度等因素,共清理出26件路救基金案件,涉案人数50余人,涉案金额60余万元。同时,扬中市检察院还与扬中法院多次沟通协调,提出在法院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的基础上,建立快速办理机制。8月初,扬中市检察院支持当地紫金财产保险公司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向支某某等58人提出清偿垫付的路救基金共计6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目前,该26件案件扬中市人民法院已全数集中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