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借款人意外身故 国寿偿还小额贷款

发布时间:2015-06-25 10:28:08    作者:陈世新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6月1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分公司一投保小额贷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客户不幸意外身故,该公司及时理赔,将客户在某银行贷款所借的 8.8万元贷款及利息予以偿还。这是该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以来惠民的真实缩影,也是商业保险服务小额贷款借款人和金融放贷的成功尝试。

为了发挥保险在建设和谐新社会的功能和作用,切实解除小额贷款后发生意外无力偿还贷款的后顾之忧,防范化解人身风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积极与当地金融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具体为在发放客户短期小额信用贷款时,由借贷人自愿选择购买一年期意外险,只需按贷款的一定比例交保险费,就能得到和贷款同等额度的保障,这样既为小额信贷资金系上了一条“安全带”,又让信贷客户吃下了一颗“定心丸”。2014年以来,该公司已为3 万多客户提供9亿元的贷款风险保障,共为已发生意外的20多位客户偿还所借小额贷款100多万元,增强了小额贷款客户风险抵御能力,减轻了金融贷款机构因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而不能及时偿还贷款导致的呆账风险。

据悉,湖北省麻城市某村养殖专业户熊某为了扩大养殖业,于今年元月16日到某银行贷款8万元购买鱼苗及饲料,借款期限1年,同时花176元投保了《国寿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8.8万元(包含利息)。今年5月8日,熊某在承包的养鱼水库喂鱼时,不慎落水溺亡。6月1日,接到该银行的委托人的理赔申请后,黄冈国寿理赔人员经过多方面的调查认为,熊某意外身故属于国寿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根据该保险合同约定,熊某向某银行借款及利息8.8万元应由中国人寿予以偿还,于是在报经上级公司审批后,黄冈国寿及时给付客户的受益人某银行理赔款8.8万元。

借款人在还贷过程中有许多未知风险,特别是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使借款人面临贷款偿还风险。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是在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小额贷款时为借贷双方配套提供的一款意外伤害保险。借款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意外伤害残疾,将由保险公司向金融机构理赔贷款金额,可以说为借款人和金融机构上了“双保险”。不仅有效缓解了金融机构对发放贷款回收难的担忧,同时也为借款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在确保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同时维护了客户家属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