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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交通事故“以伤养病”被识破

发布时间:2015-05-07 10:55:24    作者:杨雪萍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日,人保财险安徽省亳州市分公司成功识破一起“以伤养病”骗取保险理赔费用案,为公司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014年5月21日,刘某向人保财险95518客户服务专线报案,称其驾驶轿车在家门口起步行驶时,与行人闫某发生碰撞,致闫某受伤,伤者已送往亳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亳州分公司客服专员仔细审查报案记录,向被保险人了解伤者伤情,反馈人伤跟踪岗前往医院探视伤者。经了解伤者诊断病情为:“左肩部及腰背部皮肤擦伤、颅脑损伤、胸部腹部闭合伤”,住院观察中。经多次医院探视,发现伤者在“治疗脊柱侧弯”存在以伤养病嫌疑。并明确告知刘某和闫某,治疗非因交通事故所致疾病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产生的补偿费用由闫某自行承担。

3个月后,闫某一纸诉状将人保亳州分公司与刘某告上法庭,诉请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等共计30000余元。应诉人员认真研读案件证据材料,发现闫某提供的出院病历中明确显示外科手术治疗脊柱侧弯与前期人伤跟踪信息一致,且据此评定十级伤残。人保亳州公司认为伤者“脊柱侧弯”病情与该起事故无关,为查明事实,立即向法院申请因果关系鉴定。且在开庭前,主动联系闫某,解释公司及车主刘某不承担“以伤养病”费用的原因及闫某因此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伤者及其家属经过慎重考虑同意与公司协商解决。经法庭主持调解后,共赔偿伤者7000元,成功为公司减损23000元。

类似案应引起理赔人员高度注意,在处理案件的任何环节都应保持较强的责任心及坚决打击骗保案件的信心。

调查案件需细心,降赔减损需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