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地震无情,国寿有爱,保险理赔,战胜灾害

赔案回放

2014年8月3日16:30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地震,继而发生大小余震715多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受灾人口107万余人,死亡617人,失踪120人,受伤3143人,房屋损毁3万余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地震造成道路滑坡,塌方不断,交通不畅,难以快速救援,时值盛夏,疫情隐患严重,灾区全面告急。生命至上,救人高于一切,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时间关注灾情,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指示,云南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率领工作组火速赶赴灾区。

获悉灾情之后,中国人寿总部领导高度重视,反应迅速,集团公司杨明生董事长、缪建民总裁,寿险股份总公司林岱仁总裁、许恒平首席运营执行官先后来电指示要求云南省各级公司快速做好理赔工作,积极向灾区群众做好宣传,充分发挥出保险保障作用。股份公司总部业务管理部、品牌宣传部、办公室、工会、团体业务部等职能部门闻讯而动,对云南分公司抗震救灾、宣传报道、理赔服务、慰问员工、支援灾区等方面工作给予了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

云南省分公司及所属昭通分公司、曲靖分公司和鲁甸县、巧家县、会泽县支公司、昭阳区专业化公司等相关机构也于同一时间积极行动起来,启动灾害理赔应急预案,全面动员,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投入了这场抗震救灾、快速理赔的战役战斗中。

通过客户报案、主动排查核实、死亡名单比对等方式完成了46笔身故客户的赔付,赔付金额合计1,373,278.4元;通过医疗部门对因震受伤分住13家省市县医院920名伤员比对核实的35名客户全部进行了探望、慰问,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鲁甸地震客户家属纷纷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给予客户的诚挚、贴心、便捷的专业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案例特色

在“8.03”云南鲁甸抗震救灾中,中国人寿抗震救灾指挥部科学有效的统一指挥、周密完备的统一部署,是快速全面完成本次地震理赔的关键。中国人寿系统救灾工作总体展现了“高层反应快、决策传导快、措施出台快、落实行动快、收获成效快”等特点,赢得了当地党政部门、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灾区群众的普遍认可,充分诠释了中国人寿勇担社会责任和引领行业作为的央企风范,充分展现了中国人寿高效、温馨、专业的服务:

(一)多项举措创造抗震救灾中保险业新纪录

灾情发生后,中国人寿立即启动总、省、市、县寿产险联动应急预案,迅速对外公布开通绿色通道理赔服务“18项服务承诺”,当即派员深入鲁甸震中参加救援并设立保险行业报案服务点,随后在震区和三个震区中心设立12个报案服务点,接受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业务报案和转报案。震后29小时完成第一笔人身险死亡保险金给付工作。7天时间全部完成上门兑现经报案和主动查找核实现有得知身故的所有客户保险金,探望、慰问所有因震受伤住院的客户及亲属。

(二)闻震而动,领导重视,运筹有力

地震发生后,中国人寿总、省、市、县四级机构寿险与产险立即联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联合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和查勘理赔工作。高层领导高度重视,运筹指挥抗震救灾。杨明生董事长在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各成员单位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寿险公司林岱仁总裁要求云南省分公司深入灾区一线,快速开展排查理赔。首席运营执行官许恒平指示快速理赔,服务高效,抓好宣传。

根据指示,中国人寿抢先派员奔赴震中,抢得理赔工作主动,并紧急成立指挥机构,确保救灾高效有序,灾区公司也紧急行动,迅速全面开展救灾工作,及时运送救灾物资,后援支持跟进到位。

(三)应灾而行,运作流畅,组织有力

地震发生后,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积极贯彻落实集团、股份公司领导指示精神和各项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推出各项有力举措,全面开展抗震救灾。一是公开发布服务承诺,积极主动寻找客户。地震当晚22:00,云南省分公司就通过各种新闻媒介、网络向全社会发布18项理赔服务承诺,次日将文字稿件在云南省各大新闻媒体上公布。二是排查公司员工损失情况,确保财产人员安全。

(四)产寿联动,接受全行业报案

震后第一时间,中国人寿云南寿险、财险公司联合设立灾区报案服务点,提供全行业报案服务,在灾区县区营业网点、中心地带和受灾最为严重的鲁甸县龙头山镇、巧家县包谷垴乡、会泽县纸厂乡三个震中心先后设立了12个保险报案服务点,同时为灾区所有的保险客户提供报案和咨询服务,彰显了中国人寿行业的领军地位和大局意识,受到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的高度赞赏,为灾区群众提供了十分便捷的保险服务,中央媒体和省、市、县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寿险公司与国寿财险公司积极协调配合,积极主动联动、互动,共同组成联合指挥部,统一部署抗震救灾、对外宣传,既整合了抗震救灾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也充分展现出中国人寿集团的整体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五)中国人寿总部向抗震救灾相关人员捐赠20万元保险保障

8月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向参与抗震救灾的公安干警、医护人员、专业救援队员、新闻工作者捐赠每人保额为2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在本次地震灾害中,中国人寿共完成三笔捐赠保险赔付事宜,合计金额60万元,其中包括牺牲武警战士谢樵、交通运输局抢修人员缪方洲、专业救援队员梁龙洲。中国人寿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严守承诺,向以上三位战士的家属分别支付了20万元保险金,对此,国家应急广播电台在震中进行现场直播,采访中国人寿保险报案服务点,宣传保险保障功能。

专家点评

王绪瑾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教授、保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

风险管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保险作为传统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承保的并不是风险不发生,而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一个经济保障,尤其在巨灾事故更得到彰显。中国人寿2014年8月3日的云南龙头镇地震的保险理赔案正好说明了这一点。此案充分体现了保险理赔的“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在迅速方面体现更为突出,高层反应快、决策传导快、措施出台快、落实成效快、收获成效快。具体为:高管重视、构成统一部署机制;产寿联动、形成集团资源整合优势效应。此案启示在于:第一,保险在巨灾事故中的风险管理功能十分明显,通过保险金及时给付,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第二,在巨灾保险理赔案中,保险集团高管重视、形成统一快捷的理赔协调机制,产寿联动、发挥集团资源整合优势,能更有效提高保险理赔质量。


中国人寿集团公司缪建民总裁一行到昭通鲁甸龙头山镇调研。

 
中国人寿集团公司缪建民总裁到临时搭建的医院看望医护人员。

 
中国人寿捐赠抗震英雄谢樵(武警)20万元保险金。

 
中国人寿支付首笔地震赔款14640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