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寿险:危难时刻信守承诺,快速理赔勇担风险

——太平洋寿险快速理赔“4•16南通双马化工爆炸事件”

赔案回放

2013年4月18日,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单位员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00份,保费300元,保险期限一年,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额30万/人。

2014年4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爆炸事故,发生爆炸的楼房原为九层楼房,爆炸后已倒塌成三层。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当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同时也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19日下午,江苏如皋化工厂爆炸最后一名失踪者被找到,经现场确认已死亡。至此,该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

2014年4月16日上午11时,太平洋寿险江苏分公司南通中支获知此特大爆炸事故信息,公司上下联动,不分昼夜,有序展开,第一时间启动理赔应急预案和绿色通道,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小组,一方面积极查找业务档案,一方面通过网络媒体并派专员亲自赴现场跟踪了解事故动态,积极响应南通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理赔善后工作。公司本着担当社会责任的原则,郑重地向各界承诺将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帮助受灾企业减轻负担,愿受伤员工能及时得到治疗,死亡家属早日得到安慰。

最终,在获知死亡和伤亡名单后,太平洋寿险在“4·16南通双马化工爆炸事件”事发30小时内先行支付了双马化工单位100万元理赔预付款,并在此次事件处理完毕后,简化理赔手续,以最快速度完成全部理赔事宜,共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60万元。

案例特色

让团体保险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首例团体保险的投保至今,团体保险已经有90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国,大中小企业也逐步开始认同团体保单的特殊风险管理和在员工福利计划中的突出作用。企业通过购买保险来处理人才中途流失、员工生老病死等风险的发生以及带来的财务压力。从成功企业的经验和发达国家保险的发展潮流看,团体保险不仅在雇员的医疗、养老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 的作用, 同时还具有社会管理功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平洋寿险应时而生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一系列团体保障险种,以其具有保费低、保额高的特点成为企业为员工谋福利的一项重要选择。团体险种除本案中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外》,还有全方位的《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年金保险》等一系列能为员工提供不同保障的险种,成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最好的诠释。

高效的突发应急响应机制彰显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突发公共意外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群死群伤,其社会影响普遍较大。“保险如何及时主动地发挥起社会‘稳定器’和 ‘减震器’的独特作用”,这一课题也越来越受险企们重视。

“4·16南通双马化工爆炸事件”社会影响较大。而太平洋寿险从事故发生到预付100万元理赔款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这与太平洋寿险近年来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严格落实密不可分。公司除制定了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整的应急预案外,还配套有事发后24小时内的规定分解动作及实务指南。明确了总分公司及各岗位的职责内容,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最及时的响应。这雪中送炭的100万元理赔预付款,浓缩了太平洋寿险二十三年来的的“用心承诺,用爱负责”的高效服务理念,彰显了太平洋寿险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兑现了太平洋集团的“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的承诺,受到了如皋市政府、保险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赔案点评

第一,险种属性。该案中南通双马化工为全体员工投保的太平洋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额高、覆盖面广的特点,全方位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多层次的保障。

第二,突发应急响应机制。太平洋寿险总分公司第一时间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小组,建立应急响应报告机制,采取属地化管理、就近化原则,建立“416事故应急处理”微信群,全面、及时、高效地应对爆炸事故,主动进行信息收集、核准、风险预估,及时向政府事故处置机构及保险监管部门汇报,对事故者实施力所能及的人道主义救助与安抚工作。

第三,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分公司营运部立即开通理赔绿色通道,进行移动理赔、移动保全临时特殊授权与技术支持。主要包括:24小时全方位受理客户报案(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00和现场受理);各级领导靠前指挥,理赔调查力量集中调度,启动简易理赔流程,查勘从简;授予事发地分支机构临时理赔特别授权;事发地财务部准备资金调拨,保证预付赔款资金及时到位兑现保单承诺。

第四,预付赔款。按照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规定分解动作预案》的规定,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意外死亡、肢体缺失的伤残,经核实确为我司被保险人的,可在系统外先行赔付,赔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预估赔付金额的100%。事发地分支机构在事故发生不超过30个小时内,快速核定将理赔款100万元及时预付,充分体现了“在你身边”的服务理念及“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的企业使命和责任担当。

专家评语

郑伟,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秘书长。

保险的价值集中体现在理赔环节,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不能快速赔付,那么保险的价值就将大打折扣。

该案例是一个传递正能量的保险理赔案例,在“4·16南通双马化工爆炸事件”不幸发生之后,不到30个小时,太平洋寿险就向投保单位支付100万元理赔预付款,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简化理赔手续,以最快速度完成全部理赔事宜,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40万元。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太平洋寿险之所以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第一时间启动理赔应急预案和绿色通道,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这与公司长期积淀的保险服务理念和日常落实的应急管理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的时期,各种风险也日益累积和凸显,如何将团体保险计划嵌入企业风险管理和员工福利保障的体系之中,值得企业认真思考;如何为企业和员工提供“物有所值”的保险产品,值得保险公司认真研究和探索。


“4·16南通双马化工爆炸事件”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