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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信用卡的“隐形”风险

发布时间:2014-10-21 12:37:37    作者:高峰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如今,人们消费观念越来越超前,银行推出的信用卡的类型更是让人眼花缭乱。然而一些人在享受信用卡超前消费的快感时却渐渐沦为“卡奴”,甚至有些人因恶意透支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办卡不激活 暗藏隐患多

2013年8月,家住北京的林虹先后收到两家银行的信用卡还款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自己上月用两家银行信用卡取现和消费共计1万余元。拿着对账单的林虹一脸疑惑,自己确实在3个月前办了这两个银行的信用卡,但是从未激活,更别提消费了。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林虹试图找到之前办理的信用卡,却发现之前放在抽屉的信用卡不翼而飞,于是林虹立刻拨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林虹刚刚分手的男友李某与林虹同住期间,私自将其申请的3张信用卡中的2张激活,之后在ATM取现8000元并在家乐福消费2千余元,最终李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无独有偶,和林虹遭遇相似的王静,前不久也收到了银行寄来的对账单。

去年,王静到某银行办理业务时,正好赶上该行宣传针对高端用户的白金信用卡,王静在银行工作人员推销时未仔细询问年费方面的规定,就办理了白金卡,之后一直没有激活。

不曾想,之前的疏忽却让王静在一年后收到了发卡行寄来的信用卡年费对账单。对此,王静认为银行涉嫌欺诈,而银行方面认为王静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办理白金卡即表示认同信用卡使用规则,双方就年费负担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如今,许多市民都抱有“不激活就没事”的心理申请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在收到信用卡后随意搁置或丢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事实上,部分信用卡还存在着开卡后不消费将产生相应年费以及不激活亦产生相应年费的情形,所以广大持卡人一定要慎办、慎用信用卡。

如果申领信用卡后不准备使用,或者对即将到期的信用卡不打算续卡,或者不打算继续使用该银行的信用卡,一定要在信用卡期满前进行销户处理,并在销户之后再对信用卡进行剪断磁卡处理,以免自己以为已经停用的信用卡和未激活的“睡眠卡”莫名其妙的欠费。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已将信用卡业务作为竞争的焦点,几乎每个办理点都会以各种诱人的小礼品招揽客户,申请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明等简单证明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后即可递交办卡申请并将心仪的小礼品带走。而随后的审批流程也很宽松,90%的信用卡办理申请都会得到批准,而信用卡也会在随后数十个工作日内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

现实中,贪图礼品去办卡,办卡后却不使用的人不在少数,正是信用卡办卡门槛低,给很多没必要使用信用卡却想要尝试新型消费方式的人们带来了隐患,因为一旦刷卡消费成了惯性,再加上还款意识不强烈,不了解计息方式,这些卡民就会陷入窘境。

透支不还款 卡奴成罪犯

刚从老家来到北京求职的小贾找到了一份文案工作,仅3000元的月收入让小贾成了名副其实的“月光族”,有时还需要家里接济。经不起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和提前透支的诱惑,小贾办理了该银行的信用卡。“先透支再还款”的消费方式极大满足了收入不高的小贾的消费需求,但几个月下来小贾逐渐发现自己已经“债台高筑”,银行的催款电话和对账单接踵而来,小贾因无力还款,欠账1万余元被发卡行起诉还款。

和小贾一样,高岩也是因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被银行起诉。“我真的后悔自己当初贪图潇洒,为了满足消费欲望而透支刷卡!”高岩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虽然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但是花钱大手大脚,6000元的工资仍然是月月光。遇到银行推销信用卡,高岩觉得信用卡可以透支,多办几张,拆东墙补西墙,每个月就不用为钱担心了。信用卡办下来之后,高岩就开始了到处刷卡透支消费的日子。然而,没过几个月,高岩发现信用卡消费就像一个无底洞,窟窿越来越大,自己的收入已经堵不上了,银行打电话上门催收,高岩只能向同事亲友借钱来还,但终究透支太多,无力偿还。

在发卡银行多次电话和邮件催收后,无奈的高岩采取更改电话号码和住址的方式来逃避还款,最终,高岩被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信用卡透支可以让持卡人花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让持卡人的需求、欲望提前得到满足。许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后缺乏及时还款的意识,以为只要能把钱还上,迟点早点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因为不能及时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有的人因为不了解信用卡采用复利方式计息,滞纳金是按日计收,以为欠的钱不多,晚还几天也不会怎么样,因此无视银行的催讨通知,直至背负了高额债务才明白,原来银行的钱不是白花的。

还有一些人在多张信用卡之间“相互拆借”,勉强偿还,最终因还款不及时被银行起诉。更恶劣的是,一些持卡人在被银行多次催收之后,大多选择改变自己的联系方式来逃避偿还债务,从而构成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许多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被告人都有“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或“想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偿还”的错误认识。

但法律有明确规定,持卡人如果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经银行两次以上催讨,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其行为就被视为恶意透支,这样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造成终生无法弥补的遗憾。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还款会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所体现,今后若个人想要办理贷款和信用卡等都将受到负面影响。一旦信用记录出现污点,以后办理贷款购房、购车等业务都有被拒之门外的风险。

因此,建议资金临时周转不开的持卡人,最好在信用卡还款日归还最低还款额。虽然仍需交纳一部分的利息,但此举不仅可以避免持卡人的信誉受损,还能有效证明持卡人并非恶意透支。

信用卡使用须知

卡片外借:信用卡纠纷在实践中,还有一种表现就是有人把以自己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或者有人因为审批不能通过而借用朋友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如果出现这两种情况,实际用卡人能及时还款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可一旦实际用卡人不能及时还款,名义持卡人就会成为银行追讨欠款和还款的第一人,如果对实际持卡人恶意透支知情,还有可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常见的情形就是一些持卡人将卡随意出借同事朋友,他人多次消费后无力偿还欠款,本人又不愿代为偿还,银行起诉信用卡持有人要求还款,信用卡持有人又起诉实际消费人,由此引发发卡银行、信用卡持有人、实际消费人三者之间的多重纠纷。

分期付款:日常消费中,银行虽然经常宣称分期付款购买商品免息,但是一般都有较高的手续费,即使提前还款,手续费一般也不能减免。一旦发生退货,之前选择分期付款时一次性扣除的手续费也是不能退的。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时,也一定要特别谨慎。对一些价格高昂暂时无力全款支付的大件商品,信用卡分期付款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必须衡量需要付出的额外手续费和利息是否合算,并且准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