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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骨折患者会被拒保

发布时间:2013-12-04 11:14:38    作者:丁云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骨折

骨折是指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

骨折的原因包括直接暴力、间接暴力、肌肉拉力、积累性劳损、骨骼疾病等。

骨折的分类,根据骨折处是否与外界相通,可分为闭合性和开放性;根据骨折的程度,可分为完全性和不完全性骨折;另外还有嵌插骨折、压缩性骨折等。

骨折后的临床表现,局部的会有畸形、骨擦感、疼痛与压痛、局部肿胀与淤斑、活动异常、功能与障碍等;全身表现包括因失血、疼痛、脏器损伤、恐惧等造成的休克与高热等。

紧急处理包括在避免过多搬动患肢的情况下,对创口压迫包扎止血;大血管出血,要考虑用止血带。

考虑到避免运输移动时损伤更多血管神经,以及止痛与方便运输等,将骨折的肢体紧急固定是急救处理时最重要一项。

骨折患者的保险处理原则

保险处理的原则如下:

1.大多数的骨折愈后较好,所以一般的骨折病史,在投保时已无症状、骨折也已愈合者,按标准体正常承保。

2.非意外而是因疾病引起的骨折,需要查明原发病,根据原发病的情况来判断是否能正常核保。

3.病理性骨折,一般会被列为拒保。